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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雅三医院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5-11-30

湘雅三医院
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学科、各导师:
根据教育部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为选拔真正优秀的、适合创新研究的博士生生源,我校将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2015年博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复试及录取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及人文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5、坚持以人为本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组织管理
1、 成立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拟录取工作,并负责处理考生的质疑和投诉。
组  长:陈方平
副组长:罗爱静 黄进华 
成  员:沈守荣、罗成群、薛敏、赵玲玲、宋治、王维、欧阳文、谭国林、周薇
秘  书: 袁秀洪
2、 各学科专业成立专业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以二级学科为单位(内科学、外科学以三级学科为单位)。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或者学科带头人担任;小组成员原则上由本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
3、各学科专业应成立外语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注意安排好外语小语种考生的复试。
所有参与复试及录取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务必遵纪守法、公平公正、尽职尽责,保证复试及录取质量。
请各学科在4月27日中午12点之前将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以及外语复试小组名单,复试的时间具体地点时间,报送研究生部张灵芝老师。(88618472,1059675276@qq.com
 
三、复试对象
  1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含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辅导员报考思政专业考生、报考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考生);
2、获得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资格的学生(简称硕博连读);
3、获得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资格的2015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直接攻博)。
4、获得自主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资格的考生(简称自主选拔)。
、复试的具体要求
(一)复试时间
 12014年4月24日(周五)15:00召开2014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工作会议
地点:湘雅三医院医技楼4楼研究生部答辩室
 2、20144月27日12点之前各学科专业报博士复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到研究生部(各学科研究生秘书负责通知考生)
4、201454日(周)8:00—11:30考生集体资格审查。 
  地点:湘雅三医院医技楼4楼研究生部学术一室
5201454日—5月7日各学科专业组织面试
6、201457日各专业复试结果及复试情况表报研究生部 
7、20145815:00研究生部统一调剂复试
地点:湘雅三医院医技楼四楼研究生答辩室
 7、201458日公示录取名单
8、201458研究生部领将复试结果通知单和调档函扫描件上传至湘雅三医院官网上,请自行下载,调档函请彩色打印。 
(二)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复试时交相关学院
1、初试时的准考证(参加2015年入学考试初试的考生);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军官证)(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生直接攻博生同时须携带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需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打头的专业)的往届生需带医师资格证书和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具有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往届生只能录取为专业代码1002或1006开头的专业(即学术型学位研究生)。
3、其他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同等学力和直 接攻博考生持本科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 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自我评价材料,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加盖考生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
4、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全文和已经通过答辩的证明材料,如尚未答辩,须提供即将答辩的证明材料。
5、缴纳复试费:复试费为120/生。上线考生须于4月27日至4月30日登陆我校博士生报名网站支付复试费不按时在网上支付复试费的,不予复试和录取。
(三)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主要形式:采取面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内容:
外语水平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的听说能力的测试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包括: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条件许可的二级单位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
对同等学考生必须对其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具体组织和实施。
)复试录取原则
1、根据上线生源,生源充足学科,每个导师招生一名博士研究生。 强化导师的选拔自主权,全面提高复试工作水平。
2、未上《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教师不得招生。
3、优先录取全脱产研究生,鼓励在职人员攻博期间全脱产学习,严格控制非脱产在职研究生的录取比例(二级单位的录取比例不得高于20%),每位导师原则上只能招收1名非脱产在职研究生,同时要求录取的非脱产研究生必须全脱产学习一年以上。
4、硕博连读、直博生、自主选拔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西部计划、高校辅导员计划为专项计划,原则上不能淘汰此类考生(已下专项计划淘汰任务的单位可进行淘汰),如多淘汰, 计划不得挪用,学校收回。
5、下列情况所涉及的导师应严格控制招生人数:
(1)累计在校未毕业人数超过12人的导师。
(2)近三年内出现重大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事故的导师。
(3)近三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含专业学位论文)抽检有不合格者。
(4)近三年学术道德、师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导师。
6、出现以下情况者,将不予录取:
  (1)已上复试分数线要求但未参加本次复试的考生(复试考生必须通知到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和直接攻博考生必须在6月15日前通过论文答辩,并确信能取得相应学位(硕士或学士),否则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7、调剂录取原则
(1)第一志愿未录取并进入调剂名单的学生,由研究生部统一调剂,不允许导师私下调剂。
)复试录取要求
1、考生加权总成绩的计算
主要根据初试总成绩、复试情况及加权总成绩进行录取。为体现导师的招生自主权,综合素质能力测试面试部分记分规则为:录取导师记分占50%,其他成员记分共占50%。
加权总成绩=0.5×初试总成绩+ 0.5×(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
  2、填写《复试情况表》
复试小组填写《复试情况表》,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签署录取意见。
3拟录取考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4、复试结果一经确定,应马上填写“复试结果通知单”送达考生,并对需调档(享受奖学金的考生,以及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考生寄发“调档函”,调档单位只能填写《复试名册》中的考生所在单位报 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思政专业辅导员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计划的考生及所有定向就业的考生(即攻博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工资关系、毕业后回原工作 单位的考生)在录取后须经我校、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等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好后5月20日前寄送我校 研招办,9月下旬到研招办领取三方签订的协议书)。
5、复试工作结束,经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必须将所有复试考生复试录取结果学院网站或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拟录取导师姓名、初试成绩、复试各项成绩、加权总成绩、是否录取、奖学金情况咨询和投诉联系人电话等信息,同时报校研究生招生办。
6、对拟录取的所有考生,应向其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515日前二级单位应根据函调材料及考生档案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情况。
7、复试督查
(1)复试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二级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巡视制度。学校监督巡视小组将对二级单位复试工作进行查。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
8学费、学制及奖助学金
国家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教[2013]110号)以及国家有关研究生奖助政策的文件,并结合本校实际,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导师奖学金、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优秀博士生创新奖学金、各类校级奖励金等。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博士生3万元/生特别优秀的直博生入学后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生新生可申请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我校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10000/.年,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见下表。约有70%的新生可获得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另有部分新生只获得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进校后第二、三学年将根据学习、科研等情况重新评定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015年博士生新生学费、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单位:元/.年)

 

学位类别
学费
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制
学术型
10000
 
3
专业型(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15000
5000
3
   
     (4)全脱产研究生是指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且全日制在我校学习的研究生。在职不脱产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不能申请奖、助学金。
(5)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生新生均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12000/.年)。
(6)导师奖学金从导师科研项目助研经费中设立支出。根据研究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由导师自主确定发放标准。
(7)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主要面向已取得较突出学术或技术研究成果的博士生,也奖励为完成高水平研究适当延长学习时间的博士生。
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特等金额为9.6万元/生•年(不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导师奖学金),为超过培养年限的博士生设置,人数为5名;一等金额为4.8万元/生•年(不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导师奖学金),人数为30名。
(8)优秀博士生创新奖学金为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很大发展潜力、有望做出原创性研究成果的优秀博士生设置,主要由导师负责的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资助。
导师可自主为直博生、普博生设置本项奖学金,培养年限分别为5年、3年。奖学金总额和博士生学年奖学金金额(不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见下表。优秀博士生创新奖学金指标由导师根据科研项目的实际需要申报,上不封顶。
(9)社会各界在学校设有多类年度校级奖励金学生奖,金额一般在2000-10000/.年。申请校级奖励金学生奖必须是优秀在学研究生。
(10)获得奖学金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先缴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录取时确定的奖学金等级发放奖学金,复试录取时已评获奖、助学金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未按时转入我校的新生,将被取消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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