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攻读专业应符合本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的要求。
二.报名材料包含以下内容:
1. 完整、真实填写《长沙矿冶研究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一式两份;
2.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
3.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4. CET-4或CET-6或其他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5. 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6.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9月10日---10月中旬,可先电话联系:0731-88657307,再发邮件或邮寄报名材料至:湖南长沙麓山南路966号 长沙矿冶研究院研究生办 邮编:410012。
2.经初选,我们将在9月下旬-10月中旬通知来院面试,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者,我院发给“拟录取通知书”。
3.校方确定推免名额后,申请人必须按教育部网上报名要求进行报名及确认,我院在收到该推免生的网报材料后才能确定正式录取该推免生。
4.推免生在2016年5月与统考生一并办理调档政审和录取手续。
四.其它事项:
1.我院除接受材料学、有色金属冶金、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4个专业的推免生各1-2名外,还接受机械、化学化工、热工、环境工程、流体力学等专业的推免生各1名进行跨专业攻读硕士学位培养。
2.本通知若与2016年教育部硕士生推免接收规定不一致之处,将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欢迎你选择长沙矿冶研究院 祝你走向成功之路!
附:《长沙矿冶研究院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生通知》下载文本包含:
《长沙矿冶研究院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