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7〕5号),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着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统筹兼顾,促进不同类别研究生教育共同发展;强化监督,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组织管理
1.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成立软件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拟录取的各项工作。
2.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需要回避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3.软件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到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和能力、英语能力以及综合素质。
1.专业课笔试
试题由软件学院命题,试卷由我院组织集体评阅。
2.英语测试包括外语笔试、口语和听力,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口语和听力由软件学院组织测试。
3.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软件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学生所学专业的基础知识、主干课程掌握的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实践、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毕业设计、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复试小组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过程中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面试认真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且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4.政治思想素质考察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三)复试方式
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复试成绩为100分,其中:
1.英语水平测试(占复试成绩的30%,30分)
(1)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10分)。每个考生的听力和口语测试时间为6~8分钟。考查内容分二部分:
A、自我介绍,不少于200个单词;
B、测试人员与考生的英语对话交流。
主要考察三个方面:
A、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
B、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
C、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2)英语笔试(20分)。英语笔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1.5小时。
2.专业笔试(占复试成绩40%,40分)。专业笔试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2小时。专业笔试考试科目依据2018年招生简章设定,由软件学院组织命题,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
对同等学力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应加强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要求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应依照我校2018年招生简章设定,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此成绩作为录取资格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3.专业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30分)。专业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一般采用考生首先介绍自己的教育背景、所学专业基础、专业主干课程、专业知识提问等四个环节,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面试成绩的评定,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填写评分表,由记录员现场统计并封存。复试小组成员的评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20%(不含20%)时,视为无效,去掉后,重新计算平均分。面试过程中要求面试考场与等待场所分离。开考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得出入面试考场和等待场所。
复试结束后将面试记录交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审查后返回各院(部)留存。
复试中若发现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问题,或初试和复试成绩差异较大,学院写出书面材料并及时报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四、调剂工作
硕士研究生的调剂工作:调入我校的考生成绩须符合我校调出及调入学科专业国家初试分数线要求,即“双过线”。
1.调剂准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
2.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复试。
3.学术学位均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调剂;专业学位专业可接受学术学位考生调剂。
4.外校调剂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批准。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其专业须是我校生源紧缺专业。未经审批同意,不得调剂复试;调剂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信息,未在网上填报的调剂考生不予录取;网上接受录取后,其初试试卷应在规定时间内调入我校,逾期未调入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六、录取办法
1.按照学科专业招生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初试+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 拟录取名单要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招生信息栏目统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公示结束后,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
3. 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研招办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4. 破格复试录取人数不超过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工程实践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复试。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
(4)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5)初试、复试中有作弊行为者。
(6)体检不合格者。
七、复试监督
1.复试过程的监督严格依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2.学院党总支书记全程负责监督复试工作,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八、复试日程
1.报到及资格审查
时间:3月23日资格审查
地点:科学大道校区研究生处办公室(后勤楼318室)
2.笔试
时间:3月24日上午,英语笔试8:00-9:30
地点:资格审查时到研究生处查询
时间:3月24日上午,专业笔试9:40-11:40
地点:软件学院308实验室
3.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时间:3月24日下午2:30
地点:软件学院210会议室
本工作实施细则由软件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软件学院
2018年3月23日
郑州轻工业学院
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达到学校复试要求
考生名单
序号 |
学院(部)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考生编号 |
姓名 |
政治理论或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备注 |
1 |
软件学院 |
0835Z2 |
软件工程技术与服务 |
104628410160996 |
蒋锦涛 |
67 |
48 |
59 |
112 |
286 |
第一志愿 |
2 |
软件学院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100058411906928 |
贺智强 |
56 |
62 |
54 |
116 |
288 |
调剂 |
3 |
软件学院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100078000011629 |
陈星星 |
44 |
55 |
69 |
108 |
276 |
调剂 |
4 |
软件学院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103368414705189 |
李玲玲 |
66 |
61 |
70 |
77 |
274 |
调剂 |
5 |
软件学院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105908765406880 |
吴作栋 |
70 |
57 |
75 |
64 |
266 |
调剂 |
6 |
软件学院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102528210003325 |
葛超 |
57 |
51 |
72 |
83 |
263 |
调剂 |
7 |
软件学院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104598413170086 |
付羽 |
51 |
62 |
62 |
87 |
262 |
调剂 |
8 |
软件学院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103368410504755 |
尚学达 |
67 |
63 |
56 |
74 |
260 |
调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