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机制,促进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从德、智、体等方面对考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1.院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2.人事处负责复试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
3.经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分别成立复试工作督查组、英语听力测试组、专业课笔试测试组和面试组。复试组成员由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熟练掌握英语,学术造诣较深、在科研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专家、导师5-9人组成,设组长一名。
三、复试办法:
1.复试资格:在符合国家线和我院分数线的基础上,分三个专业方向按招生计划数的2:1人数,确定进入复试的人员。
2.资格审查:人事处负责审查考生复试资格。
3.复试内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复试成绩占30%-50%,我院2017年按初试、复试各占50%执行。
(1)英语听力(满分10分):考生听语音答题。时间30分钟。
(2)专业课笔试(满分10分):闭卷考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本专业理论与实验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时间120分钟。
(3)面试(满分30分):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英语测试(满分5分):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等几个方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对科技短文的阅读理解能力。
——专业知识(满分20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考生对知识灵活运用,从事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满分5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在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生的举止、口头表达、心理健康等情况。
(4)政治审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此项内容为否决条件,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资格的确定
1.政治审查、体检合格。
2.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50分(以本专业最高分为50分折算),复试成绩占50分。为确保考生质量,总成绩不低于60分。
3.根据总成绩排名和本专业招生计划,在本专业方向内由高至低拟定录取名单,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定。
4.若拟录取人员不响应录取,按自动放弃处理,差额部分则按总分排序进行补充录取。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研究生复试督查组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及结果全面负责。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须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人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审核后给予书面答复。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郑州烟草研究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人事处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