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专业技术等工作的高级人才。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我校2011年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90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10名,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名额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调剂。
三、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8)报考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条件:1.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本科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2.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具有临床医学职业医师资格证。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要具有二年以上本专业临床经验。
四、入学考试
(一)初试(笔试)
1.初试科目:按教育部规定,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其中第三门满分为300分,且大部分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其他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门数不变;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命题的科目为:101政治(满分100分);201英语一(满分100分);306西医综合(满分300分);307中医综合(满分300分)。308护理综合(满分300分)由我校根据国家考试大纲要求自行组织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为:(1)701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原理(满分150分)(1.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702情报学综合(满分150分)(1. 医学文献检索2. 信息资源管理);(3)703生理综合(满分150分)(1.病理生理学;2.医学细胞生物学);(4)704生物综合(满分150分)(1.细胞生物学;2.生物化学);(5)705分析化学(满分150分);(6)706心理学综合(满分150分)(1.心理测量学;2.发展心理学);(7)707医学心理学综合(满分150分)(1.医学心理学;2.神经解剖学);(8)8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满分150分);(9)802信息管理导论(满分150分);(10)803生物化学(满分150分);(11)805有机化学(满分150分);(12)806普通心理学(满分150分);(13)807精神病学(满分150分)。以上考试科目的参考用书、版次、主编附后。
2.初试时间:以准考证日期为准。
(二)复试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笔试、面试)和英语考试(笔试、听力、口语);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各专业复试科目及其参考用书、版次、主编附后。
五、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定向或委培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
七、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
八、学费及住宿标准
经有关部门批准,自筹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情报学、应用心理学专业(非医学方向)5000元/生·年;其它各专业(包括应用心理学专业(医学方向))7000元/生·年。住宿费收费标准:1000元/生·年。
九、相关优惠政策说明
1.我校公费研究生比例为95%以上。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统招本科毕业生,录取后,一律享受公费待遇。
2.凡录取为我校的国家计划非定向(公费)研究生,不缴纳学费,每月均享受全额国家普通奖学金;
3. 学校每年拿出专项资金设立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
4. 生活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5. 学校设立了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计划项目,研究生可自主申请创新课题,获得经费资助;
6.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基地分配名额计划,部分学生可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单位进行学习和培养,并享有适当的生活补贴;
单位名称:新乡医学院
单位代码:10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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