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办法
( 一 ) 考核方式和内容
复试权重为 50 %。考生复试中的每一考核项目成绩都应在最低分数线以上,否则不能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实践能力考核+面试”方式,并进行体检,必要时辅以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的补充考查。考核项目有:
1 、专业课
专 业 | 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由我所指定考核两门) |
材料学 | 金属材料 | 金属学(含热处理)、金属力学性能、材料力学 |
高分子材料 | 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高分子合成加工 | |
腐蚀与防护 | 金属学、物理化学、金属腐蚀理论与应用、电化学实验方法 | |
材料加工工程 | (不细分方向) | 金属学(含热处理)、金属力学性能、材料力学 |
注: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还要加试两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
2 、英语
英语笔试和口语测试。
3 、面试
4 、实践能力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对技术标准或规范的理解、仪器操作以及实验结果的分析和总结能力。
5 、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的补充考查
完成复试各项考核后,必要时我所将采取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的方式进行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的补充考查。考核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