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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2006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南理工大学 河南理工大学/2006-09-22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6]33号)的精神,我校2006年在矿业工程、安全工程、控制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地质工程、测绘工程等8个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报考与录取
 1.招生对象
考生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06年7月31日(报考控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
(3)工作业绩突出。
 2.报名方法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0日—22日。报考者先登录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网站http://hnwb.plaieu.cn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网站自动生成网报编号,请牢记网报编号。
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27日—31日。考生须到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郑州市俭学街7号)进行现场报名和确认,否则网上报名无效。报名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网报编号、报考费等,逾期不予办理。考生要特别注意身份证的有效期,报名和考试时均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
持有2005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以此成绩向任一工程硕士培养单位申请报名参加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请直接向拟报考的培养单位咨询报名事宜及其相关事项。
3.资格审查
报考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填写《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我校网站下载)一式两份(每份表须贴近期同一底片二寸免冠照片一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考生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4.考试工作
入学考试科目为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考试和综合面试。GCT为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试题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考试总计3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满分为400分,每部分为100分。GCT考试全部为选择题。GCT全国联考的时间为10月22日。准考证由省学位办委托报名点发放。报名者于10月17—20日到现场报名点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处领取。
专业考试、综合面试由我校组织进行。各领域专业课考试科目如下:
专业领域名称 矿业工程 安全工程 机械工程 动力工程 控制工程 电气工程 地质工程 测绘工程
研究方      向 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 安全系统工程、安全管理工程、矿山与工业安全技术 机械设计、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矿山机械、机械电子 热能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煤矿地质、矿产普查与勘探、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矿山测量、大地测量、地理信息系统
专业基础课 《采煤概论》 《安全工程学》 《机械原理》 《工程热力学》 《电路、电子》 《电路、电子》 《普通地质学》 《测量学》

为了有利于考生报考,我校将于8月份举办工程硕士考前辅导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到时将按照《GCT全国联考考试大纲》的要求,对联考的题型、题量、解题方法和技巧等进行分析、指导。并对专业课进行辅导。
5.录取工作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招生文件精神,2006年我校招生名额不限,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定,我校将根据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二、培养及学位授予
 1.培养目标
结合企、事业单位的需要,使学位获得者较好地掌握该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以及管理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2.培养方式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我校采取分段式教学,相对集中安排课程学习,进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为3-5年。
3.论文及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工矿企业内经单位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学位论文应直接来源于本单位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应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
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三、联系地址及电话
通讯地址:河南焦作高新区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454003)
联系电话:0391-3987234   13782872188
联 系 人:张光胜                      
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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