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因受疫情影响,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采用远程网络复试方式,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笔试相关规定内容有一定调整,具体复试安排以各学院后续通知为准。考生应认真阅读我校《复试工作管理办法》(附后)和各招生学院复试细则,了解本学院/专业的复试环节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及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拟定于5月12日开始陆续启动复试工作,通过国家调剂系统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于5月20日-6月30日,具体见各招生学院后续发布的复试细则。
考生届时登录报考学院网站查看入围复试名单。
二、做好软件安装与软硬件测试工作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河南理工大学(http://adge.hpu.edu.cn/channels/4148.html)“硕士招生”栏目提前学习《河南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我校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首选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应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并按学院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需有摄像头+麦克风)均可。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监控。请考生提前按学院要求做好准备配合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做好沟通。
同时各学院另有备选复试平台,考生须根据各学院要求配备相关软件。
三、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学院通知要求时间和网络远程资格审查形式,完成学院的资格审查,所有考生除核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还应网上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扫描件:
(一)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报到时提交审查。
(二)非应届本科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三)同等学力高职高专考生。同等学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四)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复试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部门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和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但在录取当年我校规定入学报到前应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已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六)《河南理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http://adge.hpu.edu.cn/contents/4188/139640.html)。
(七)享受2020年加分政策的考生(含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汉语教师志愿者、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报名库校验系统提示有“学籍学历、身份证信息”等信息有问题的考生,应按照研招办转发给学院的提示数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体检。拟录取考生须在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入学报到时学校将再次组织新生体检。
(十)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应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学院进行再次审核。对不符合报考及复试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招生学院留存考生原件扫描件以备开学时开展新生入学复查工作。
四、复试内容及办法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水平测试、英语水平测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笔试,仅限于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含工业工程与管理和物流工程与管理)等〕、同等学力加试、心理素质和体检等。具体办法详见《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及各学院复试细则。
专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必须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各学院自主确定是否加试。上述考生务必在复试报到时向学院主动申请专业课加试,如因无加试成绩通不过录取检查者,后果自负。
工业工程与管理和物流工程与管理领域相关复试政策按照《工程管理硕士(MEM)招生领域设置及要求(试行)》(工程管理教指委〔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说明
(一)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籍资格。
(二)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外校调剂单位。
(五)凡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