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 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 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 号)、《教育部关 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 号) 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 2018 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 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相同分数线的 原则;
2、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主要考核内容 的原则,选拔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良好学术潜力的人才; 3、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 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排序,择优录
取,宁缺勿滥;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复试过程中严格遵循有关管 理规定;
5、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 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1、成立校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主
要负责招生指标分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和落实、监督审查复试
录取工作程序和环节、录取结果的审核和上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
2、成立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分别成立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
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一般应包含有合格生源的各招生专业(领域)。 组长一般由二级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各专业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 师、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等 5-7 人组成。
主要职责包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制定、公示与落实、成立复试 小组、做好笔试试题、同等学力加试试题、面试试题的命题和保密工 作以及受理考生的质疑和投诉等。
3、成立复试小组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分别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原则上
由 5 名成员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 3 人,且无直系亲属参 加本学院复试,成员中至少有一名英语听力、口语能力较强的专家, 主要负责对考生听说能力的测试。复试考生多的二级学院可以成立 2 个复试小组。
三、复试录取工作程序
(一) 招生指标分配
根据我校 2018 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方 案,将招生指标分配给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各研究生招生学院严格执 行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
(二) 复试分数线
学科门类名称 专业学位名称 |
A 类考生* |
||
总分 |
单科(满分 =100 分) |
单科(满 分>100 分) |
|
农学 |
255 |
34 |
51 |
农业硕士 |
255 |
34 |
51 |
工程硕士 |
260 |
34 |
51 |
教育硕士 |
320 |
44 |
66 |
(三)复试考生比例及人数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各研究生招生 学院自主确定复试比例、参加复试考生人数及复试考生名单。
(四)复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及
能力测试三个方面。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
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 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内容应当具有难 易区分度。
外语水平测试: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的听说能力、阅读与写 作能力的测试。考查内容应当具有难易区分度。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 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 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事业 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 涉及学术水平的考查内容应当具有难易区分度。
2、复试形式及要求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1)专业知识笔试。满分 150 分(其中:专业外语考核 50 分),
笔试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小时。按照我校 2018 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 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列出的复试笔试科目进行,试题由各招生学院命 制并组织考试。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加试笔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 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 2 小时,试卷满分为 100 分。同等学力加试笔试 由招生学院组织。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只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成 绩总分。但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学校规定分数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 100
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占 40 分。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外语听力 水平、口语水平,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等进行测试。对每位考生的面 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10 分钟。要规范复试程序,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 录像。面试题目由研究生招生学院命制并报研究生处备案。外语听说 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坚决不 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3、考生加权总成绩的计算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后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
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 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 重的 40%(复试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权重的 6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 绩权重的 40%)。
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500×100×0.6+复试成绩×0.4。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外语笔试成绩)
/150×100×0.6+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 绩) ×0.4。
(五) 复试录取资格审查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须在复试前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 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应 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 严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1、对考生身份的审查。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学生 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姓名用字是否 一致。身份证号码是否与报名数据库身份证号一致。
2、对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往届考生必 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对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进行校 验,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书面稿及电子稿。
3、对学籍的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中 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对其学籍进行校验,提供《教育部学籍在 线验证报告》书面稿及电子稿。
学 历 、 学 籍 验 证 办 法 : 登 陆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http://www.chsi.com.cn/),在线申请验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 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或其代理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来校复试时将认证报告 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学院。
河南省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 服务中心,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与相济路交叉口东南角, 0371-65795070,65796015,网址:http://www.hnbys.gov.cn/。
4、对考生笔迹的鉴定。研究生处将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自命题 答卷及复试笔试答卷整理后,会同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及研究生招生学院资格审查人员对考生笔迹进行比对。必要时,可以 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5、对考生函调材料及档案的审查。对所有拟录取考生,研究生 处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其人事档案等材料,并据此于 4 月 10 日前 完成审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情况。
复试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未通过者, 取消复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校参加复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核 对照片);(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证件号码);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往届生)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学历证书编 号、学位证书编号);(4)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 业证书、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 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 报告》(应届生)书面稿及电子稿;(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 中成绩单复印件(往届生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 务部门公章);(7)应届毕业生学位学历证明;(8)《河南科技学院硕 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9)本人近期一寸免 冠彩色照片 1 张(体检)。(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 考生须提交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 件。
(六)体检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 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 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
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我校对复试考生进行 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 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体检费:30 元/生,由 校医院收取。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七)关于“硕师计划”推免生
所有已录取的“硕师计划”推免生不再参加统考生复试,如有放 弃推免生资格的务于 4 月 2 日前向录取学院和研招办提交书面报告。 如出现下列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
1、不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 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自取得推免资格至毕业之日有受过刑事、行政、纪律处分等 情况。
四、调剂工作
(一)接受调剂生的学科专业或领域
2018 年,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计划有缺额,接受考生调剂。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视考生调剂情况,以 完成招生计划为原则,生源多则多录,录满为止。鼓励第一志愿报考 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的上线考生调剂到我校非全日制相 关领域。“退役大学生士兵”既可以选择全日制,也可以选择非全日 制。原则上,我校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专业学位各领域 均可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调剂。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条件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或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
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
绩要求,可申请调剂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 计划。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接受“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为:总分不低于 180 分,单科成绩 20 分以上。 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
加分政策。
(四)调剂基本条件 1、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 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调剂程序
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 信 息 网 “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调 剂 服 务 系 统 ”( 公 网 网 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进行,未 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不予认可(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
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为:3 月
23 日到 4 月 30 日。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
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我校研招办将通过网上调剂系统通知获 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 36 小时) 回复确认。
(六)我校考生调剂外校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未达到我校 复试分数线或在我校无法录取的情况下,考生可按照教育部 2018 年 的调剂政策和要求,申请调剂到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各研究生招生 学院应积极组织推荐调剂工作。如接收调剂单位需调取考生初试答卷, 请考生持本人调档函到我校研究生处 304 室办理。
为方便考生调剂,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应于考生复试结束后尽早告 知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
五、复议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 二级学院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二级学院处理 不服,可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诉。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进行复试录取。 2、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人才。
(二)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 和“非定
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考生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 就业”考生必须在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签 协议的考生则录取为“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人事档 案、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三)录取程序 1、各研究生招生学院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各研究 生招生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 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 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和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 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 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准考 证号、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复试的各项成绩及总分、加权总成绩及 其排名、拟录取专业等信息。
3、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校研究生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4、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研究生处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 单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 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大力推进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认真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大力推进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切 实做到“招生计划、招生指标分配方案、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 单、录取考生信息、咨询及申诉渠道”六公开,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
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须于 4 月 4 日下午 6∶00 前将拟录取名单、面 试登记表、复试登记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诚信承诺书、资格审 查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有疑问的,及时通 知考生在 4 月 20 日之前提交学历证书认证报告。考生不按时提交认 证报告或者提交虚假认证报告等资格审查材料所造成的不能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3 月 20 日 |
参加河南省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 |
3 月 22 日 |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研究确定我校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 生指标分配方案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
3 月 23 日 |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发布我校缺额调剂信息 |
3 月 26 日下午 |
召开我校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 |
3 月 27 日 |
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研究生处网站发布我校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等信息 |
研究生处将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调剂考生信息(部分)、面试登记 表、复试登记表、准考证照片等材料发送各研究生招生学院。 |
|
各二级学院将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复试工作方案、复试考生 名单等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各二级学院电话通知考生复试。 |
|
研究生处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
|
3 月 23 日—4 月 30 日 |
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在我校无法录取的情况 下,可申请调剂到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 |
3 月 30 日前 |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将专业课笔试、专业外语笔试、同等学力加试试题 答案及评分参考报送研究生处备案。 |
4 月 2 日 |
复试考生报到、资格审查、诚信教育。 |
研究生处会同校纪委审查复试考生初试答卷。 |
|
下午 02∶30—6∶30,同等学力加试。加试结束后,随即通知命题人 员阅卷。 |
|
4 月 3 日 |
上午 07∶00—08∶40,体检。 |
上午 09∶00—12∶00,专业课笔试、专业外语笔试。 |
|
下午 02∶30—6∶30,面试 |
|
4 月 4 日前 |
拟录取名单、面试登记表、复试登记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诚信 承诺书、资格审查等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将复试结果通知所有复试考生(包括拟录取的和未 录取的考生)。 |
、
通知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待录取”。 |
|
对拟录取的校外考生寄发“调档函”。 |
|
4 月 9 日—4 月 20 日 |
复试结果公示 10 个工作日 |
4 月 23 日 |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 |
4 月 24 日—4 月 30 日 |
拟录取结果上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预检查 |
4 月 30 日 |
完成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录取结果上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 息网。 |
6 月份 |
河南省招生办确认录取数据后,寄送考生录取通知书 |
研招办联系电话:3040863、3040150 地址:校行政办公楼 304 室 举报监督电话:
校 纪 委:3040279,投诉信箱:jiw@hist.edu.cn; 研究生处:3040150,投诉信箱:wangziliang19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