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维护高等教育的严肃性,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服务学生健康成才,推动我校高等教育事业有序发展,严格学籍管理,杜绝舞弊及冒名顶替行为,确保新生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759号) )和《河南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校发字[2017]178号)等精神,结合我校“依法治校”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查,切实做好本、专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事关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事关招生考试和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事关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措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1.复查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学校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在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领导下进行,由教务处牵头组织,监察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校医院等部门协助。
各学院也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新生身份、档案材料、文化课及特殊招生类型的复查等;身体健康复查由校医院负责组织。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能部门和专人负责制,逐级签订承诺书,切实维护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各职能部门及各学院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人员要签署《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承诺书》(见附件8)承诺书。
2.复查时间、内容及要求
(一)复查时间
新生入学资格集中复查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至10月27日。
(二)复查内容及要求
所有新生(含之前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期满办理复学的学生)应当在原录取专业完成入学资格复查,严禁在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新生录取专业,严禁私自进入新专业学习,私自允许转入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考生照片复查
照片复查实行“七对照”。各学院要将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普通高招录取电子照片(包括进场照片信息)、考生电子档案、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考生纸质档案和考生本人“七对照”。并将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普通高招录取电子照片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新生电子照片张贴规定》的要求,在学生宿舍房间或班级固定教室内张贴,张贴照片的保存时间至本学期结束,便于学生监督举报,防止舞弊现象发生。
(2)证件复查
要求新生填写《河南科技学院新生入学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6,单独发放),并与其档案中的信息对照核查。重点查验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上的文字信息与电子档案的内容是否一致,主要复查身份证号、姓名、考生号、省区等信息。核查结束后将信息卡汇总排序一份送学生处,另一份送教务处,教务处汇总整理后交由学校档案馆永久存档。
(3)档案复查
档案复查的重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要确认新生是否有纸质档案和材料是否完整,纸质档案一般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考生报考志愿表、考生体检表、高中学生学籍表(或毕业生登记表)等。二是检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相片、身份证号、姓名、考生号、省区等信息是否一致。三是把填写好的“河南科技学院新生入学登记表”与档案内表格信息相对照,确定相关信息是否一致。四是各学院要对学生提供的个人信息与高考、纸质档案等信息综合进行复查,对无故缺考者应视作舞弊嫌疑人。学生在考试中所复述的个人信息、简历、家庭基本情况同高考、纸质档案信息不相符者也应视作舞弊嫌疑人。各学院要对舞弊嫌疑人做进一步核查和技术鉴定。
(4)身体健康复查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结束后提交新生体检情况报告,包括复查方式、人数、存在问题等。复查中发现患有严重疾病、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学生,提出延期入学、保留入学资格、退学等建议,确保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5)文化和专业科目复试
各学院需要组织部分科目复试,对存在疑问的,进一步核实情况,必要时可提请司法鉴定,确认真伪。文化课考试时间:2017年10月19日。
(6)特殊招生类型学生的资格审查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除审查上述内容外,还应安排专业课的复试复查。艺术学院、服装学院、体育学院要制定具体的复试审查实施办法,并于2017年10月17日将实施办法报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由各学院分别执行。
招生就业处应配合学院,提供招生过程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加大对保送生保送资格和学生本人身份核查力度,防止弄虚作假行为,严防资格造假;认真对“专升本”学生报考资格和前置学历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专升本”条件的学生提出处理建议。
对复查专业成绩、高考专业成绩、保送资格等有异议的学生,各学院应查明原因、摸清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7)加分资格证明材料核查
各学院要对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进行严格核查。对有疑问的信息,由招生就业处与生源地省级招办核实,严防资格造假。
3.复查结果及处理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对于资格复查合格的学生,教务处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一)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送交有关部门查究。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录取的新生,要按照教育部令第41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要求,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已报到入学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同时,配合有关部门一查到底,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审查发现材料不全或有疑问的,由招生就业处协同相关部门,调阅考生高考试卷和学生本人的笔迹核对,仍不能确定的,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利用专业手段进行核实处理。
(二)复查中发现学生患有严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的,经校长办公会或者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同意,取消入学资格。
(三)对患有一般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在一定时期内经治疗可达到入学体检要求的,由本人申请,经校医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回家治疗;从通知办理离校手续之日起,一周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各责任单位要写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论报告,填写《河南科技学院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河南科技学院2017级未报到新生统计表》(附件3)、《河南科技学院2017级新生入学测试异常情况统计表》(附件4)、《河南科技学院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异常情况统计表》(附件5)表格,由单位领导签字后,将有关材料及电子档案报送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存在疑问的,各学院应组织进行深入调查,必要时可以会同招生就业处、学生处和纪委共同调查取证,并将调查结果及有关材料和电子档案报送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校主管领导研究。
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材料备案制度,妥善保存复查记录(包括有复查人签字的所有纸质资料等),以备随时查阅,并将复查结果汇总后报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需向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提交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总结报告,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新生报到及清退统计材料。
二、认真做好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1.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对于资格复查合格的学生,教务处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jxl.chsi.com.cn/)和学校电子信息注册查询网站(http://jxfw.hist.edu.cn)上进行注册,供学生查询。严禁各学院不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不核实学生实际报到情况将录取学生全部注册学籍,严禁将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录取的“学生”留在学校学习,严禁将未通过前置学历复核的专升本进行学籍注册。
2.特殊类型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普通专科生升入本科特殊类型新生电子注册审核工作。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完成后,由教务处报省教育厅统一审核后注册。
3.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学年电子注册是对在校生新学年学习资格的认定,有利于加强高校学生学籍动态管理,有助于实现对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全过程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各学院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学生实际状态,于10月20日前完成对在校生退学、开除或取消学籍、死亡以及其他学籍变动等情况的电子标注工作,确保学生学籍状态客观、真实、准确无误。
4.应征入伍和休学创业学生学籍注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要求,办理好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和在校生办理休学的相关手续。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并在部队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其完成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在学校批准后,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为其保留学籍,但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
新生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时效性极强的工作,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严密程序,严格把关,认真查验考生报到所需各项原始材料,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切实有效。因此,各单位要对新生资格审核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避免疏漏。如有因重视不够、责任不明、组织不力、沟通不畅、工作不认真、复查不到位致使违规违纪、冒名顶替、舞弊学生蒙混过关或经举报查出问题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的责任,并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减少出现问题学院明年的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管理混乱、责任心不强、任务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有关材料的学院,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失误的,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将继续按照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强化学籍管理工作的动态化管理,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附件:
1.河南科技学院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河南科技学院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
3.河南科技学院2017级未报到新生统计表
4.河南科技学院2017级新生入学测试异常情况统计表
5.河南科技学院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异常情况统计表
6.河南科技学院2017级新生入学登记表
7.河南科技学院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总结
8.河南科技学院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承诺书
河南科技学院
2017年10月16日
点击下载附表:/2017xxrxzgfc.doc
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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