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10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
为了做好 2010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接收工作,保证接收的免试研究生质量,使得免试生接收工作真正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接收为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业务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所学必修课程的成绩一般应为优,其它课程的成绩应达到良好;
3 .思维敏捷,思路清晰,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身体健康,符合接收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二、 接收名额及学生来源
根据往年招生情况及各专业师资力量,同时为统考生留下足够的招生计划,原则上每专业可接收 2-3 名免试生,最多不得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 30% 。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接收人数由研究生学院掌握,每个方向原则上不超过 1 人。免试生既可以是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以是外校应届本科生,鼓励各专业接收其它院校应届本科生,充分动员本校推免生报考我校。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专业接收免试生名额不限,招生指标由研究生学院在全校范围内统一调配。各学院应采取各种措施,响应国家对研究生招生结构调整的精神,动员、鼓励获得推荐资格的应届生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 接收免试生的程序
1 .申请免试的应届本科生本人写出申请书 ( 下载地址: http://yjsc.htu.cn/Fuploadfile/2008-9/ 免试申请表 .doc) ,然后将申请书交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在送交申请书的同时,附送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有关获奖证书和履历材料。接收免试申请的截止时间为 2009 年 10 月 19 日 18:00 。
2 .接收免试生的学院在接到申请书后,组织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进行评议,提出拟接收免试生的名单,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报研究生学院,并领取复试记录,然后按照复试要求进行复试,最后将复试通过者名单于 10 月 25 日前报研究生学院。参加复试的免试生自行到河南师范大学医院体检 ( 带照片一张,体检费 30 元,签字笔 ) ,同时务必于 10 月 25 日前网报结束(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3 .研究生学院接到各学院报送的拟接收免试研究生名单后,对每一个申请者报送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核。复试、材料审核和体检均合格者作为拟录取免试生,并通过各学院通知本人,同时研究生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在网站上公示。
4 .复试后拟录取的免试生,按全国规定的研究生报名时间,到有关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将有关材料寄送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复试未录取的可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四、 本通知中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者,以上级规定为准。
研究生学院
2009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