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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关于收取2014、2015级研究生学费及住宿费的通知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3-01

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557号)文件精神,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2013年及之前入学的研究生仍按原办法执行。根据我校情况,特制定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收取办法,现通知如下: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MBA外)学费标准为8000/生·年,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生·年,其中2014级、2015MBA学生暂按15000元预收学费。

2、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201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免收学费,第二年起学费按8000/生·年收取;2014级调剂我校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原标准7000/生·年收取第一年学费,第二年起按8000/生·年收取。

3、部分2014级硕士研究生已经扣划学费的处理办法:

一志愿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已经预收的学费抵补2015年学费(即算作第二学年学费)。

调剂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多预收的1000元抵补2015年部分学费,2015年学费不足部分由学生补足。

42014级、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含博士、硕士)应于831日下午5:00前将学费及住宿费(暂按1100/生·年预交,根据住宿标准多退少补)另加10元足额存入学校为其办理的银行卡中,学校将于91日扣划学费及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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