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复试考生于 4 月 8 日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两张相片、(应届生)学生证、本科成绩单、(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到研究生部审查复试资格,领取复试通知书,报考本校的本校考生可于 7 日下午2:30到研究生部资格审查(嵩山路综合楼425房间或莲花街6号楼6332房间西门),领取复试通知。
2 .凭复试通知书或准考证于 8 、 9 日到校医院体检(嵩山路、莲花街均可)。
3 . 4 月 9 日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细则参见相关学院网站。
4 .预计 4 月 10 日中午后在研究生部网站查询复试合格人员名单。
5. 复试合格的 调剂考生 须于复试合格名单公布之时起 24 小时内在研招网上接受我校“待录取”,过时不再保留待录取资格;
6 . 4 月 20 日之前复试合格的 调剂考生 凭我校出具的《调试卷函》将考试试卷调到我校。往届毕业生凭我校出具的《调档函》将个人人事档案寄送我部。应届毕业生可先在 4 月 20 日之前出具由所在学院或系部党支部盖章的本人在校政治思想表现的鉴定材料,待毕业后立即将个人档案寄往我校。所有新生入学报到之前须将个人档案送交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