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结合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现将我校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复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得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国家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2、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3、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并将其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二、复试内容
(一)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察:
1、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
2、综合知识的应用能力;
3、外语能力(听力、口语);
4、语言表达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
5、实验操作技能。
6、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情况);
7、体检情况(已参加过体检的可将体检表带来,不再体检)
(二)复试要求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笔试科目为专业综合。口试为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听力测试。根据专业的不同要求,有些专业须进行实验技能测试。(复试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大纲,各学院学位点网上通知)
三、 复试安排
(一)复试报到(4月14日)
1.报考食品学院、土建学院、机电学院、电气学院及材料学院的考生4月14日上午到我校嵩山路校区综合楼4楼425房间研究部报到,领取复试通知书。报考信息学院、化工学院、生物学院、管理学院、经贸学院、理学院、新闻学院、法学院及外语学院的考生4月14日上午到我校莲花街校区6号楼6332西房间研究部报到,领取复试通知书。考生报到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生持学生证、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两张照片。报考类别是定向、委培的考生还需携带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的公章),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2.本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必须于4月11日分别到上述两处报到、领取复试通知书。已经办妥调剂手续的考生也可于4月11日分别到上述两处报到、领取复试通知书。
3.4月14日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本科成绩单)、在规定的时间到学位点报到(具体安排见学院网站),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学院面试时进行)
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查验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在校成绩单(应届生入学报到时查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2、审查报考信息表(由研究生处统一发给各学位点)、考生身份证。
(三)复试
笔试由各学位点统一组织。
面试按照考生报考专业进行,一般采取抽签方式回答问题。实验操作根据学科特点要求进行安排。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30分,占复试成绩30%,面试为70分,占复试成绩7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科目由学位点确定)。
(四)总成绩的评定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80%,复试成绩权重为20%。
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4门初试成绩之和/5)×初试成绩权重(80%)+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20%)
(五)时间安排
1.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14-15 日。
2.4月14日-15日早7点考生携带复试通知单、照片和身份证空腹到校医院体检,校医院分别在嵩山路和莲花街两校区,(注意要与学院复试时间错开)。
3.4月14日上8点携带相关证件到学位点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复试具体安排见各学院网站通知)。
研究生部
2008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