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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关于制订修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1

  各学院及学位点:

  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教育中的重要文件,是有关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和质量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教学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注重创新意识塑造,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保证新增学位点培养工作的正常进行,经研究决定,进行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制订、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基本维持原有的学分要求,硕士生至少修满30学分,学位课程学分不少于18学分。培养方案要充分体现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课程设置要为科研和论文服务,强化研究生教育环节,进一步适应一级学科招生和学科建设的需要。

  二、具体要求

  1.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2.理论教学在第一,第二学期完成,第三学期不再安排理论教学。

  3.设有硕士学位一级学科点的单位,原则上按一级学科设课,不设置专业方向模块,若一级学科内的专业跨度较大,可以设置2-3个专业方向模块;生物、化工、电气类等设有两个以上相近专业(二级学科)的单位也可按一级学科设课。

  4.培养方案中理论课程总门数不得超过20门,总学分不超过36学分。拓展学生专业知识面的问题将通过开设全校公选课解决。

  5.个别研究生专业原培养方案中制定的选修课程太多,有些选修课程甚至连续几年无学生选修,建议这些专业修订部分研究生课程。淘汰一些内容陈旧或重复的课程,对于连续两届没有开出的课程要坚决删除,不应因人设课。

  6.强化研究生培养环节。要求明确教学实践、学术报告与研讨等要求,培养环节最低要求2学分,不计入课程总学分。

  7.每门课程要制定新的课程教学大纲,大纲须提供每门课程的英文名称,具体格式见附件4.

  三、实施办法

  1、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对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并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培养方案进行审定;

  2、原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也需修订,修订后的培养方案报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同新增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并报研究生处。

  四、时间安排

  各学位点于6月15日前将新的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报研究生处,格式统一,方案完整;并同时提交电子版,发E-mail至master@haut.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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