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复试要求。
一、复试组织
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为组长,纪委、监察参加的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各学院应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于4月7日前报研究生处。各学院应按专业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学院的专业,要成立跨学院的联合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办事公正、外语较好、且无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3.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及本专业录取限额提出录取与否的初步意见。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的保密、密封改卷及复试记录等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二、参加复试考生的确定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的考生(名单可登陆校园网查询)以及接受我校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发放复试通知的考生。2010年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1.2~1:1.5。
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学籍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到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笔试内容:
1.外国语听力及阅读。
2.专业课考试(一门)。
3.同等学力考生专业课加试(两门)。
面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口语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条件许可的学院可单独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
四、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
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领域及其它要求请参考《河南科技大学201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各培养学院充分考虑考生的生源特点,结合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研究制定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方法和内容,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五、复试成绩与综合排序
复试成绩以百分计。专业课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20%;外国语(听力、笔试)成绩占40%。对于外语、科研或综合素质等方面很差,复试小组成员一致或大多数认为不宜作为研究生培养的考生,无论其初试成绩高低,都予以淘汰。各学院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占40%与初试成绩占60%之和重新排序,复试结束后两日内将结果报研究生处,同时在各学院的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研究生处依据政审、资格审查结合指标情况公布最后录取名单。
六、其他
1.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期间将进行体检、政审及其他有关情况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有疑问者入学前再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七、复试工作时间安排及复试名单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研究生处网站。
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处
201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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