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室)、学科:
根据教育部“进一步深化改革,以提高复试质量为重点,严格执行政策和规定,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促进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
展”,和“原则上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应为本校招生数的120%左右”的文件精神,为做好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积极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核。
3、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有量化结果。
4、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尊重考生的人格,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2、各学院应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3、复试小组的组成及要求
各学院根据各学科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5~7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负责实施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考核。复试小组设组长1
名,组长一般应由学科带头人(负责人)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小组的成员组成应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备案。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原则上由复试小组负责,但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按照学院为单位单独成立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小组。另外还应注意安排好外语小语种考生听说能力的测试。
三、复试的内容及分数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科目及参考教材已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部网站向考生公布(http://gra.nefu.edu.cn/news.asp?newsid=236)。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满分为100分。
2、综合素质考核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听说能力测试内容以专业外语为主。
(2)综合面试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以及表达能力等。每位
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平均值得出。
(3)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综合面试80分。综合素质考核必须当场给出评语及分数,并认真填写《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
四、复试时间安排
1、复试时间为4月18日— 4月20日。4月18日下午2:30进行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考试,考场于4月18日上午10点后在研究生楼大厅张贴公布。综合素质考核由各学院在上述时间内自行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专业课笔试部分的命题、考试及评卷工作由研究生部负责统一组织。每张试卷必须由2名或2名以上具有副高职以上教师命题(此次命题分为A、B
卷)、评卷,不得由一人单独命题、评卷。考试科目必须按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科目进行。请各学科于4月15日下午5:00前将命制的复试试题送交至研究生
招生办公室704(收题人:曲发义)。评卷时间为4月21日上午8:00-12:00。
3、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负责通知考生本人,同时通知考生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和初试准考证,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出示四级证书或已修满8门大学主干课程的成绩单。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4、所有的复试环节必须在4月20日前结束,4月21日上午11:30前各学院按时将《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生复试情况登记表》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录取原则及要求
1、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根据考生上线人数,学科培养能力等因素确定。
2、专业课笔试和综合素质考核合格线为60分。其中任何一项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各项复试成绩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列顺序录取。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70%+[专业课笔试 +综合素质考核]×30%。
4、各学科录取名额根据学科的培养能力、社会需求及复试考生人数,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
5、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6、对进入复试名单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由学院负责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加试采用笔试形式,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
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科目合格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7、推荐免试生只参加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8、拟录取的考生约30%左右为计划内招生。
9、拟录取的考生由学院进行政治审查及调配档案工作,定向和委托(包括单考)的硕士生必须签定三方协议,非定向和自筹的硕士生档案及其他关系必须调至东北林业大学。学院统一收齐档案和协议后交到研究生部团委。
10、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发给考生本人,发录取通知书前要再一次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档案或协议未到的考生不发录取通知书。
六、复试纪律和要求
1、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公平公正、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它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招生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
4、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5、复试期间咨询电话:82190710
6、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