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共52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拟招收国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不收费)和国家计划外硕士研究生(收费)共计950余名。计划外硕士生须缴纳培养经费,约1.8万元。
一、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同等学力者必须具备大专毕业后工作2年以上;
(4)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己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研究生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报考200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日期为:2006年10月8日-31日网上报名;2006年11月10 日~11月14日考生到校现场采集图像、并报名费。
6.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时间为:2008年l月(具体日期由教育部规定)。
二、关于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
1.定向培养招生对象: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及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及解放军系统等单位的现职工作人员。上述范围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只能采取委托培养方式。
2.委托培养研究生招生对象:主要是经用人单位推荐、且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对这类考生,学习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其工资、医疗费由原单位支付。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
报考委托培养研究生的考生应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四年以上,由所在单位的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考试科目:政治、外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四门课程均由我校命题。招生名额15人。
3.自筹经费研究生同样参加国家统一的入学考试并执行统一的录取标准。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学校和考生共同承担。
三、招生工作时间序列
报名:网报10月8日至31日;现场采集图像11月10至14日
准考证发放时间:12月末
考试时间:教育部规定时间
发表成绩时间:3月10日左右
复试时间:3月20日左右
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6月20日左右
报到时间:8月末~9月初
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将随时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