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费网上支付说明
1、2017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实行网上支付报考费。所有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财综【2014】93号文件规定)。
2、考生网上支付时请按照页面相应提示进行操作,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缴费。
3、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使用已成功报名的账号登录,点击“新增报名信息”填报新的志愿,重新填写正确的报名信息并缴纳报名费用。现场确认时,确认正确的报名信息即可。
4、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费网上支付实施步骤较为复杂,涉及部门和工作环节较多,因此网上报名生成报名号后,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确定无误后谨慎缴费。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成功生成报名号的,视为有效网报信息,已支付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5、 因考生不去现场确认、多报并多次缴费、学籍学历不能认证、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等自身原因造成不能确认或考试的,已支付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6、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的,将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费用。返回考生缴费所用银行卡账户。符合退款条件的考生报考费,最迟将于2016年12月上旬退还完毕。退款到账通常需要1至7天,特殊情况有可能出现半个月左右时间。因此,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之内查询到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