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及类型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类型主要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主要以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以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包括:临床医学(1051)、工程(0852)、教育(0451)、应用心理(0454)、会计(1253)。
学习形式:各招生专业只招收“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按照 “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原则,2018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560人,各专业均可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最后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考生,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招收普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含全日制专升本),普通全日制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五年制医学本科可报考我校相同专业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凡是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录取的研究生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6.报考专业要求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严格控制跨专业报考,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研究生招生办,以免耽误报考。
7.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责任自负。
8.考生报考前请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因考生阅读不当错误报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予修改,不予退费。
四、报名办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报时间:
(1)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00);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未成功者: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至22:00);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往届学生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学生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并将“在线验证码”填写到报名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并将“学历认证报告编号”填写到报名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否则将不准予现场确认和考试。
2.现场确认:以考生选择报考点所在省级招考机构公布时间为准,所有考生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网上报名校验的考生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报名费不予退还。
※报考我校(130400)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佳木斯大学”考点,否则不予准考。于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考试。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2017年12月23日至24日,超过三小时的考试科目25日进行。
3.初试科目:全国统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初试成绩一般于次年3月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
4.复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登录学信网,打印学籍、学历相关验证信息或报告,不能进行学籍、学历信息认证的,不予复试。复试具体安排登陆佳木斯大学网站查询相关安排。
六、奖、助体系
1.奖、助学金(不包括有固定工作单位、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的考生):
(1)国家助学金: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黑财教[2014]5号,资助标准6000元;
(2)国家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文件精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20000元。
(3)学业奖学金: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教[2014]6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8000元,名额分配侧重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
(4)一次性奖励: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国家A类线录取到机械工程学院、信息电子技术学院的考生,由学院给与一次性入学奖励,详情分别见上述学院首页。
2.助学贷款: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国家普通高校助学贷款调整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七、学制及学费
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黒价联[2014]73号文件要求,对研究生学费标准进行调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9000元。
八、入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九、联系方式
大学网址:http://www.jmsu.org 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jmsu.cn/
单位代码:10222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学府街148号
邮 编:154007 邮 箱:jmsuyzb@163.com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454)8618499 传 真:(0454)8791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