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1年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报考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 间:2010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予办理)
二、地 点:佳木斯大学一学区A院图书馆一楼(南门)
地 址:佳木斯市学府街148号
三、受理报名范围:佳木斯、伊春、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市及所属县(市)考生;本报名点按省教育厅要求只受理“全国统考”,不受理报考“法硕联考”和“MBA”、“MPA”等联考报名。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手续:
1.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现场确认流程顺序进行现场确认步骤。
2.请考生自觉维持现场秩序,排队等候,保持肃静,为自己营造良好的现场确认环境。
3.请考生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导。遇到特殊情况请保持冷静,及时与工作人员沟通,工作人员将尽力解决每名考生所遇到的问题。
佳木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