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关于开展2017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_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免费考研网/2018-04-13

关于开展2017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7〕293号)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资助金额

(一)资助类别分为创业类和启动类

1.创业类。重点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资助符合我省发展战略、创办的企业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留学回国创业人员。

2.启动类。主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资助从事相关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市场开发、应用决策研究等工作,能够促进我省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学术进步、社会发展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资助金额和人数。全省创业类拟资助5人,每人资助10万元;启动类拟资助30人,每人资助5万元。如申报人员数量不足,将视情况对两类资助数量进行调剂。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程序。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不含中外联合办学)的人员;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工作或连续学习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近五年内承担过省级留学择优资助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创业类资助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实际经营人,具有较强产品研发能力及成果转化潜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

2、创业项目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战略,市场预期前景良好;

3、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申报启动类资助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回国工作不超过5年;

2、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

3、高等院校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他各单位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项目申请和执行时间在申请者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有效期内。

三、申报指标

申报创业类不限名额;我所申报启动类名额为2人,各研究室申报启动类项目最多2人,超过1人的需要有排名。

四、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由留学回国人员本人提出申请,所在研究室审核并签署意见,所人才资源部会同科技发展部审核材料、召开专家评审会、召开所长会确定申报人选、公示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社厅将组织省内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二)申报材料

1.《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一式7份,单独胶装成册。申报人员登录“黑龙江省高层次人才业务管理平台”系统(http://60.219.211.88:8888),点击“留学回国人员资助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个人申报可直接注册后填报。

2.国(境)外留学回国证明、各类获奖证书、承担项目合同书、结题鉴定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报创业类提供)。

申报材料复印件依以下顺序胶装成册:(1)推荐公函;(2)申请表;(3)留学回国证明;(4)获奖证书;(5)承担项目合同;(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上第(1)-(5)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第(6)项提供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3.准备4分钟多媒体汇报材料(PPT电子版),内容主要包括本人工作和学习简历、承担(完成)项目、获奖情况(创业类介绍企业发展情况)、申请资金用途以及预期效果。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网上申报时间:2017年9月25日-29日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7年9月29日

联 系 人:熊照旭

联系电话:0451-86652052

技术咨询电话:刘晓华 0451-58976520
附件:1.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项目个人用户注册说明

2.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启动类)

3.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创业类)

人才资源部 2017年9月11日


相关话题/申报 留学 创业 工作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