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
2010 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哈尔滨理工大学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 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占用申请者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2.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3. 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
4. 身心健康,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 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1 .哈尔滨理工大学 2010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 见附件 ) ;
2 .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 CET-4 级、 CET-6 级成绩单复印件、所在院系推荐意见、推荐免试资格证明;
3 .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发表论文或其它研究成果情况的有关复印件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书面证明。
三、申请办法:
1 .申请者可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上查阅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选择相应的院系、专业,并于 2009 年 10 月 10 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 A4 纸打印输出)用特快专递寄(或送)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
2 .我校将对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发给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同学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加盖公章)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办理相关手续。
3 .网上报名。(相关事宜根据教育部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1 .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2 .已被我校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受到学校处分,或出现课程考核不及格,或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均将取消录取资格。
3. 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学府路 52 号 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邮编: 150080)
电话: 0451-86390155
传真: 0451-8639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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