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始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多科性商业大学,1958年开始本科教育,1982年开始研究生教育,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2006年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学校坐落在北方名城哈尔滨市,分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138号,北校区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学校占地总面积为113.17万平方米,校舍总面积60.03万平方米。
哈尔滨商业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可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学校现有21个学院, 33个科研所(研究中心)。有中药学(一级学科)、产业经济学、食品科学3个博士点, 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9个专业学位硕士点。隶属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法学、医学、理学等六个学科门类。学校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药物研究所)、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药物研究所、东北亚服务外包研究中心);10个省级重点学科(第三产业发展与创新、产业经济学、食品科学、中药学、企业管理、会计学、财政学、国际贸易学、机械设计及理论、管理科学与工程);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生命科学与环境科学研究中心); 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食品科学与工程、抗肿瘤药物);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学校设有教育部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财政部全国财政系统干部定点培训基地、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财政税务研究基地)、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重点研究基地(市场与流通经济研究中心)、黑龙江省商务研究基地、黑龙江省博士后科研基地和6个黑龙江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才培训中心。
学校经过多年建设,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较深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258人,其中教授174人,副教授36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21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人,省(部)级以上专家17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3人,博士生导师15人,硕士生导师221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学校聘请社会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为兼职教授,常年聘请英、日、俄外国专家,是经国家批准的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院校之一。
目前在校研究生、本、专科学生校本部23000余人。学校具有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旅游管理硕士、中药学硕士、国际商务硕士、资产评估硕士、税务硕士招生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权,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权,此外还被批准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2011年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入学考试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在统考初试合格后,除参加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以上笔试课程;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一)、(二)、(三)、(四)、(五)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资产评估硕士、会计硕士、中药学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动力工程、计算机技术、机械工程、制药工程、食品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011年报考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程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一)报名方式。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应届本科生预报名时间为9月25日-29日每天9:00-22:00
社会考生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3.考生登录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4.报名点选择:
(1)哈尔滨市内考生,报考“哈尔滨商业大学”,网上报名时,报名点须选择“哈尔滨商业大学”。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为哈尔滨商业大学。
(2)哈尔滨市以外考生报考“哈尔滨商业大学”,需按当地规定选择报名点。
(三)现场确认:
“哈尔滨商业大学报名考试点”的所有考生须本人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北校区A区主楼8楼0823室(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必须携带各类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准考证打印:
2011年1月1日-14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1月17日24:00,网站关闭。
二、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1年1月15日至1月1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每个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11年学术型专业招生目录和2011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目录或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目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由我校组织安排,届时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
2.复试内容:1.专业课笔试;2.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英语水平(含听力和口语)等。
3.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报考条件),复试时还须加考相关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见专业目录备注)。
4.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5.复试阶段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三、注意事项
(一)下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后标有“▲”表示该专业为省级重点学科。
(二)考生网上报名时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公告,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三)我校2011年最终计划招生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的计划为准。
(四)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研究生报名、考试、复试、录取等各项通知,均在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研招办电话:0451-84892021
研招办E-mail:yzb@hrbcu.edu.cn
注:有关工商管理硕士(MBA)其他相关信息请与我校MBA教育中心联系。
MBA教育中心电话:0451-84865172、84865020
各学院办公电话
学院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001经济学院 | 0451-84865167 | 上老师 |
002金融学院 | 0451-84892066 | 庄老师 |
003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 0451-84865026 | 王老师 |
004管理学院 | 0451-84865198 | 沈老师、吴老师 |
005旅游烹饪学院 | 0451-84839474 | 孙老师 |
007会计学院 | 0451-84865092 | 徐老师 |
008法学院 | 0451-84865055 | 高老师 |
009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 0451-84892076 | 赵老师 |
010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0451-84892063 | 吕老师 |
011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 | 0451-84865266 | 沈老师 |
012轻工学院 | 0451-84865185 | 张老师 |
013药学院 | 0451-84838207 | 王老师 |
014生命科学与环境科学研究中心 | 0451-84866922 | 郎老师 |
015食品工程学院 | 0451-84838194 | 孙老师 |
016MBA教育中心 | 0451-84865172 0451-84865020 | 时老师 |
注:有关专业研究方向、专业课及参考书的问题,请咨询报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