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08级硕士研究生:
欢迎您到哈尔滨商业大学开始新的学习生活。在新的学习生活开始之前,我们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
一、新生必须持我校签发的入学通知书按时到学校报到。
二、报到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原件;一寸、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各10张。
三、新生(除定向委培生)须填写调档函中的调档单位,自行寄(送)往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由档案所在单位按要求寄送我校;定向委培生报到后将单位盖章的定向委培协议送交研招办。哈尔滨市各高校应届毕业新生的党团关系迁往哈尔滨商业大学,其他新生的党团关系迁往黑龙江省高校工委组织部。
四、新生可到学校购买行李备品,学校不负责新生自备行李运送。
五、新生自愿办理本人户口迁移证(定向委培生不予办理迁移手续)。
如办理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县、市以上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和当地派出所或乡政府公章,户口迁移证姓名,必须与入学通知书姓名一致;出生年、月、民族、血型、
身份证编码等项目必须填全,不准涂改(涂改后盖章也无效)。未办身份证的要由当地派出所编上本人身份证编码,否则不予落户,户口迁移地址:北校区的同学填写“哈尔滨商业大学松北派出所”,南校区的同学填写“哈尔滨商业大学通达街138号民安派出所”。
六、新生赴校报到所需路费、行李托运费(哈尔滨站)均由本人自理。因路途较远,经济确有困难者,其赴校车船费可向当地县(区)招生委员会申请补助。我校不办理任何赴校旅费报销结算手续。
七、我校执行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请新生做好学习生活的如下费用准备:
1、按本人“新生入学须知”要求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习中途退学、休学、开除时不予退还。
2、按国家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复查(乙肝疫苗、麻疹疫苗、结核菌素试验等),体检费根据有关规定收取。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人身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50元,自愿交纳。
3、书费自理。
八、新生于报到时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可携带现金或使用银联卡到我校财务处办理缴费业务。
九、新生报到时间为:
十、有关新生入学的各类通知将公布于“哈尔滨商业大学”网站“研究生招生”中,请随时关注。哈尔滨商业大学网址:www.hrbcu.edu.cn,研究生处网址:http://210.46.112.36/yjsc。
十一、跨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根据学院要求补修相关专业课程。
学校地址:
北校区: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 邮政编码:150028
南校区: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138号 邮政编码:150076
联系电话:(0451)84892021 84892042
市内交通线:由哈尔滨火车站乘58路公共汽车到“哈尔滨商业大学”(原黑龙江商学院)站下车,到达南校区;由哈尔滨火车站乘88路公共汽车到“哈尔滨商业大学”站下车,到达北校区;或在火车站乘11路、107路、110路汽车到“通达街”,过三孔桥即到南校区,转乘85路到达北校区。
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处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