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须知
全体2007级硕士研究生:
欢迎您到哈尔滨商业大学开始新的学习生活。在新的学习生活开始之前,我们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
一、新生必须持我校签发的入学通知书按时到学校报到。
二、报到时需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原件;一寸、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各10张。
三、新生须填写调档函中的调档单位,自行寄(送)往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由档案所在单位按“调档函”要求寄送我校。哈尔滨商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统一调取。哈尔滨市各高校应届毕业新生的党团关系迁往哈尔滨商业大学,其他新生的党团关系迁往黑龙江省高校工委组织部。
四、新生须将行李寄往录取专业所在校区,并按要求填写我校的行李签,同时粘贴在行李的显著位置。
五、新生须随身携带本人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县、市以上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和当地派出所或乡政府公章,户口迁移证姓名,必须与入学通知书姓名一致;出生年、月、民族、血型、身份证编码等项目必须填全,不准涂改(涂改后盖章也无效)。未办身份证的要由当地派出所编上本人身份证编码,否则不予落户,户口迁移地址:北校区的同学填写“道外区松北派出所”,南校区的同学填写“道里区民安派出所”。
六、新生赴校报到所需路费、行李托运费(哈尔滨站)均由本人自理。因路途较远,经济确有困难者,其赴校车船费可向当地县(区)招生委员会申请补助。我校不办理任何赴校旅费报销结算手续。
七、我校执行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请新生做好学习生活的如下费用准备:
1、按本人“新生入学须知”要求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习中途退学、休学、开除时不予退还。
2、按国家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复查(乙肝疫苗、麻疹疫苗、结核菌素试验等),体检费根据有关规定收取。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人身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50元,自愿交纳。
3、书费自理。
4、新生到校需带好衣服、行李和冬装及生活备品(也可到校后自行购买)。
八、我校为每位新生(除定向或委培生)办理了建行银行卡,用于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发放学生补助,请妥善保管,切勿丢失。新生必须于报到前一周将第一年学费和住宿费提前存入发放的银行卡中,具体方法见“储蓄卡使用说明”。
九、定向或委培的考生不发放补助和银行卡。本人与定向或委培单位签“哈尔滨商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四份,报到后送交研究生处。
十、新生报到时间为:2007年9月1日,不得提前或迟到。届时我校将在哈尔滨火车站前设接待站为新生服务,新生根据入学专业到所在学院报到,办理入学和住宿事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提前与研究生处联系并说明原因,请假不得超过一周。未经请假或逾期不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有关新生入学的各类通知将公布于“哈尔滨商业大学”网站“研究生招生”中,请随时关注。哈尔滨商业大学网址:www.hrbcu.edu.cn,研究生处网址:http://210.46.112.36/yjsc。
十二、跨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根据学院要求补修相关专业课程。
十三、各专业报到地点:
专业:中药学,药理学,药剂学,海洋生物学,环境科学,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发酵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旅游管理,企业管理(物流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物流学院)
报到地点:
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138号 邮政编码:150076
专业: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国民经济学,数量经济学,统计学,经济思想史,金融学,企业管理(工商管理学院),行政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会计学,财政学,机械设计及理论,制冷及低温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民商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报到地点:
哈尔滨商业大学(北校区):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1号 邮政编码:150028
联系电话:(0451)84892021 84892042
市内交通线:由哈尔滨火车站乘58路公共汽车到“哈尔滨商业大学”(原黑龙江商学院)站下车,到达南校区;由哈尔滨火车站乘88路公共汽车到“哈尔滨商业大学”站下车,到达北校区;或在火车站乘11路、107路、110路汽车到“通达街”,过三孔桥即到南校区,转乘85路到达北校区。
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