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报考哈师大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领取准考证及资格审查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报考哈尔滨师范大学 2009 年在职攻读高校教师、教育硕士的考生,我们现将领取准考证及资格审查的具体事宜再次通知,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并相互转告,以免耽误考试。 一、 领取准考证及资格审查的时间: 1、 时间: 2009 年 10 月 29 日 、 10 月 30 日 (上午 8 : 30 —— 11 : 30 ;下午 1 : 30 —— 4 : 30 ) 2、 地点:哈师大江南校区主楼 418 室,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 50 号。 3、 领取准考证要求: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自取。 4、 资格审查的要求:考生携带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并在相应地方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 或学校公章 ) 、本科毕业证书(有学位证书者需带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到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校区主楼 418 室进行资格审查。对不能提交审查表、学历证书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发放准考证,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5、 上次未交政治理论课考试费的同学可在本次缴纳。 最后祝愿各位考生在本次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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