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学院、各位考生:
我校 201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0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09]12 号),结合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 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附件一),各学院必须严格依照此规定进行复试的各项工作。
二、 复试分数线
我校各专业单科复试分数线均与教育部公布的 2010 年 B 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相同。
上线生源超出招生计划的部分学术型专业复试分数线参见《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0 年部分专业复试总分分数线统计表》(附件二),未列入此表中的其它各专业复试总分线均与教育部公布的 2010 年 B 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相同。
专业学位教育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复试分数线均按教育部公布的 2010 年 B 类地区复试分数线执行。
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校内调剂
对本专业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的学术型专业,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相同二级学科的合格生源中调剂。
调剂条件:初试分数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2010 年 B 类地区学术型复试分数线,但未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复试分数线的学术型考生可申请 进行校内调剂,校内调剂的相关专业请参见《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0 年学术型研究生校内调剂情况统计表》(附件三)。
调剂程序:
1 、符合条件的拟调剂考生下载并由本人亲笔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校内调剂申请表》(附件五),于 3 月 30 日 16 时前上交各学院负责教师,逾期视为放弃调剂资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外地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与各学院负责老师联系,以传真形式提交《校内调剂申请表》;
2 、各学院严格依照申请调剂考生初试总分高低为调剂优先次序,依照考生调剂志愿及拟调入专业缺额确定本学院的校内调剂名单,并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学术型)研究生复试校内调剂汇总表》(附件六),于 3 月 31 日 11 时前将《校内调剂汇总表》及考生填写的《校内调剂申请表》上报校研招办;
3 、经研招办审核批准后,将其列入调入专业复试名单并予以公布,考生参加复试。
说明: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古代文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兼报专业学位的校内调剂,在《校内调剂申请表》中“ 是否服从调剂到相应专业学位领域”一栏选择“是”即可。
四、由 学术型向专业学位相关领域的校内调剂
我校部分专业学位领域可进行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 学术型考生向专业学位相关领域 的校内调剂。
调剂条件:初试分数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2010 年 B 类地区学术型复试分数线分数线且 达到 2010 年 B 类地区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但未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复试分数线的学术型考生可申请 进行校内调剂,校内调剂的相关专业请参见《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0 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调剂情况统计表》(附件四)。
调剂程序:
1 、符合条件的拟调剂考生下载并由本人亲笔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校内调剂申请表》(附件五),于 3 月 30 日 16 时前上交各学院负责教师,逾期视为放弃调剂资格,外地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与学院负责老师联系,以传真形式提交《校内调剂申请表》;
2 、学院严格按照申请调剂考生初试总分高低为调剂优先次序,依照考生调剂志愿及拟调入专业缺额确定本学院的校内调剂名单,并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校内调剂汇总表》(附件七),于 3 月 31 日 11 时前将《校内调剂汇总表》及考生填写的《校内调剂申请表》上报校研招办;
3 、经研招办审核批准后,将其列入调入的专业学位复试名单并予以公布,考生参加复试。
五、校外调剂
校内生源不足的专业进行校外调剂(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按教育部统一部署, 2010 年调剂工作于 3 月 28 日开始,我校将在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 ) 网上调剂系统公布调剂信息。
拟从校外调剂录取的考生应满足下列条件:
( 1 )符合教育部当年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 2 )初试成绩满足国家 B 类地区复试基本要求;
( 3 )考生报考学科与接收学科为相同二级学科内,初试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课考试科目相近,即原则上不接受跨二级学科调剂。
校外调剂录取的程序为:
( 1 )研招办在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 ) 网上调剂系统公布调剂信息。 3 月 28 日以后,考生 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 2 )研招办根据考生信息,择优选择,于 48 小时内确定是否接收调剂,并在调剂系统中对拟接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 3 )我校同意接收并发出复试通知后,考生应于 24 小时内,重新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到我校参加复试,否则取消调剂资格。
( 4 )按我校网上通知要求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时须上交本人手写并签名的《哈师大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否则不准许参加复试。
( 5 )复试结束,我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 24 小时内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 6 )凭我校所发调剂接收函及本人申请,与第一志愿学校(报考院校)联系,将试卷转至我校研招办。
六、复试相关事宜
我校第一批复试拟定于 4 月 5 日后进行,具体时间、复试名单及相关安排将于近期公布,请留意哈师大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
请各位考生按招生简章相应考试科目充分准备,积极备考。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哈尔滨师范大学研招办
2010 年 3 月 27 日
附件二:哈师大2010年部分专业复试总分分数线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