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考生:
我校定于 4 月 30 日进行 2009 年硕士研究生第二次复试,此次复试的考生范围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部分已通过中国研招网确认复试通知的校外调剂考生、部分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
现就本次复试的有关安排说明如下:
一、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请参见 附件一 。
二、报到和资格审查
1. 时间: 4 月 29 日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2. 地点:哈师大江南校区主楼 319 室;
3 .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需下载《 哈尔滨师范大学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 附件二 ),其他校外学术型考生调剂到我校的需下载《哈师大 2009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附件三 )填写并手写签名后于资格审查时上交,否则不准许参加复试。
4. 审查内容:①应届考生须出示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学籍或就业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请下载 附件四 )( 2009 年 7 月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哈师大应届生(含 04 级预科生)到校就业指导处加盖公章)。②往届考生须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考生,本科结业考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视为同等学力考生)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所在学校成教学籍部门出具的应届证明)及进修单位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含 6 门以上成绩),及 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5 .报考硕士研究生类别为定向和委培的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其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原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原定向、委培单位准予继续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原件。
6. 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不准许参加复试。资格审查后考生必须到相应学院报到,查看复试的安排及要求。
三、复试
1.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内容为试讲,时间为 10 分钟,具体试讲内容由各相关招生学院指定,待报到资格审查时另行通知;学术型硕士的复试内容为: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口语测试、外语听力测试及部分专业(艺术、体育类)的术科测试。 农村教育硕士 只参加面试,不参加笔试及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2. 复试时间: 30 日上午(各学院具体复试时间和报到地点 29 日下午资格审查时另行通知)
3. 复试地点:①笔试地点:资格审查时另行通知。②面试地点:由各学院安排,考生在资格审查后到学院报到、咨询。
4. 复试分值:总分为 100 分,其中专业课笔试 80 分、面试 5 分、外语口语 5 分、听力测试 10 分(有术科测试专业可另行调整分值比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试讲总分为 100 分。
5.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科目参见招生简章),考试时间、地点由各学院确定。
四、录取
综合初试、复试成绩,按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
1 、请各学院下载《哈师大 2009 年硕士复试情况汇总表》( 附件五 )和《参加复试教师组成信息表》( 附件六 )填写完毕后于 4 月 30 日上交研招办。
2 、复试面试原始记录和同等学力加试试卷由各学院保管,请妥存备查。
3 、各学院报到地点近日在本网站另行通知。
附件二:哈尔滨师范大学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哈师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 年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