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通过各学院、各部门的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积极参与、集中整治,形成全校联动、多措并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实现校园室内外环境卫生和各责任区清冰雪整治的全覆盖、无死角,并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持久整洁。
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文明素质,形成“人人参与卫生管理、自觉维护学校环境”的良好行为习惯。努力建成优美洁净、温馨和谐美丽校园。
二、总体要求
按照《哈尔滨师范大清冰雪规定》(哈师大发【2017】10号文件)和《哈尔滨师范大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哈师大发【2017】45号)的文件要求,扎实高效地开展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一)“一把手”负责制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积极行动,坚持校园各责任区环境卫生整治和清冰雪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亲自抓责任区任务分解、落实。
(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各学院、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集中本单位人员力量,认真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好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三)明确分工、厘清责任
1.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1)各办公楼、各教学楼、校医院、展览中心、科学会堂、实验中心、图书馆、体育馆、梦溪宾馆、大学生创业园、独立楼宇等楼宇室内的环境卫生;
(2)责任分担区内白色垃圾、杂物清理;
(3)将垃圾装袋并集中堆放;
(4)门前“三包区”和各人行道分担区冰雪清理。
2.产业处:
(1)校园各行车道路、人行道路、各休闲广场、校友园广场、室外各运动场、人工湖周边杂物、废弃物,校园内垃圾箱、路灯杆、宣传橱窗、楼外墙体张贴物清理;
(2)各教学楼楼梯间、走廊、卫生间等室内公共区域卫生清理;
(3)所属学生食堂、幼儿园卫生治理;
(4)行知楼、科学会堂、实验中心、展览中心所属公共区域(产业处组织外保方负责);
(5) 统一负责组织清运各学院、各相关部门清理出的垃圾。
(6)所负责的校园责任区冰雪清理。
3.学生工作部(处):
(1)各学生公寓楼内卫生;
(2)学生公寓门前“三包区”白色垃圾、杂物和冰雪清理。
4.后勤管理处:
浴池、变电所、水站、换热站、库房环境卫生;校园内建筑垃圾清运。
5.保卫处(武装部):
(1)各门卫室的卫生、杂物清理;
(2)各校门进出车辆分隔带区范围内的冰雪清理。
三、自查整治阶段
(一)自查整治时间
2021年3月3日-8日
(二)自查整治标准
1.室内:
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尘土、水渍、杂物堆放;门窗、玻璃,干净整洁,无积尘、污垢、张贴物;
墙壁无污渍、印痕,所有张贴、悬挂物品整齐统一,无乱贴、乱挂、乱画、无经营性广告;天花板、墙壁角无灰网、蜘蛛网;
楼道台面,楼梯间扶手、栏杆无污迹、杂物堆放;公共卫生间地面、便池无污迹、无积水、厕所内无异味;卫生清扫工具整齐存放指定位置;
教室内学生课桌摆放整齐、桌膛里无纸屑、无垃圾;
各办公室(教室工作室)办公桌柜、桌面物品等摆放整齐有序,干净整洁。
2.室外:
校门、围墙、行车道、人行道、甬路、路边石,无破损、无残缺,无白色垃圾、无泥泞、无杂物、无堆放;
广场、体育场、停车场无破损,无垃圾、污迹、纸屑、杂物;
绿地、园林、树木,花坛,无白色垃圾、悬挂物、飘飞物、枯枝败叶、杂物堆放、张贴物;
景观、石桥,无污渍、涂抹、乱贴乱画;
垃圾箱规范摆放、周边无堆放垃圾、散落垃圾,及时清理外运;
路灯杆、指示标牌,无绳扣、张贴物、涂抹;宣传栏,无非法张贴物;
马葫芦井盖、雨排水盖等其它公共设施无掩埋、无遮盖、无破损;
各责任分担区冰雪清理及时、干净、彻底、无残留。
3.个人卫生要求
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饮料盒、食物袋等垃圾杂物;禁止公共场所吸烟、乱扔烟头、烟盒;禁止把杂物从楼上扔下或扔在雨台中;个人着装规范、衣帽整洁。
四、集中检查阶段
(一)时间:2021年3月9日
(二)检查组人员组成及分工情况:检查组成员由学校爱卫会成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环境卫生整治检查分组表
组长 | 成员 | 联络员 | 负责检查范围 |
赵士兵 | 李柏田 徐亚欣 | 徐亚欣 | 行知楼、科学会堂、实验中心、展览中心、图书馆、社科楼 |
杨宝君 | 韩延灼 孟宪光 | 孟宪光 | 江北校区室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
王阿诺 | 尹威 王静 | 王静 | 各食堂、梦溪宾馆、校医院、幼儿园、车队 |
王彦庆 | 李鹏作 张宏伟 徐岩 | 张宏伟 | 江南江北校区学生公寓区范围室内、外环境卫生 |
郑方明 | 毕坤 徐慧文 | 徐慧文 | 体育楼(场、馆)、理工楼、大学生创业园 |
李忠安 | 徐福水 常维才 | 常维才 | 人文楼、研究生院楼、西语楼、崇师楼 |
穆春勇 | 孙浩然 陈帅 | 陈帅 | 保卫处楼、各门卫室、各校门范围环境卫生 |
赵奎 | 刘德文 唐晓东 | 唐晓东 | 浴池、站(所)、苗木花卉基地、小动物实验中心、生物农园 |
苏岩 | 苏继芳 张嵩 | 张嵩 | 江南校区各教学、办公楼室内及室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
(三)通报情况:
1.检查结束,由各组将检查情况详细汇总,上报学校爱卫会办公室。联系人:徐亚欣;联系电话:88060459。
2.检查情况通过校园网进行通报。
哈尔滨师范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