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文件、教育部及黑龙江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在保证疫情防控和复试安全、公平、科学的方针指导下,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开展复试工作,严格考核标准,严格组织管理,特制定哈尔滨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复试工作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复试工作。
2.复试的工作原则
遵照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
3.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对全校复试工作统筹管理,制订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4.各二级培养单位成立学院(校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实施,指导并监督各学科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5.各学院(校区)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校区)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命题和考核工作,学科复试组人员名单必须经过学院(校区)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6.复试考核按考生所报考学院(校区)的学科(专业、领域、方向)和学位类型分组进行,同一学科的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考生复试在系统中必须按不同的逻辑考场操作,考生较多的学科(专业、领域、方向)可随机分成若干平行组。
7.每个复试考官组由本校5名本学科(专业、领域、方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另设助理1人、秘书1人。
三、招生计划
8.2021年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887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182名。
哈尔滨医科大学各学院(校区)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统招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见附件1。
四、复试资格
9.遵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差额复试的形式,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制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和复试人数比例。
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已于2021年3月27日公布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和复试人员情况查询网站。
五、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0.复试的方式
使用腾讯会议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钉钉”平台做为应急预案。实行匿名考核,实行考核组、试题、考生三随机的原则,各面试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11.复试的时间
我校第一志愿生源复试时间从3月30日至4月9日进行,4月2日左右生源不足的学院、学科开始陆续调剂和调剂复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
六、联系考生、复试有关信息通知和考生身份验证
12.研究生院及时将拟参加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和准予参加调剂复试考生信息分发给各学院(校区),在研究生院官网上发布各院(校区)的链接或二维码,利用研究生院和学院(校区) 官网及时发布复试相关内容。
13.各学院(校区)指定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培训考生使用腾讯会议平台和“钉钉”平台,指导考生设置主、副机位,演练考试指令。
14.考生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图像照片(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已于2021年3月25日发布),经审查合格后才能正式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原件将在入学时将再次进行核查,请注意保存。
七、复试考核内容要求、复试时间、题量、分值分配
15.考核内容范围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外国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及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16.考核时间要求
每名考生复试考核20分钟,不得提前结束或延长考核时间。
17.试题数量和分值
(1) 学术学位试题数量和分值(满分250分)
①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简答题4道,每题25分,共100分。
②专业知识应用题(病例题、分析题)4道,每题25分,共100分。
③外国语听说能力试题1道,50分。
(2) 专业学位试题数量和分值(满分250分)
①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简答题4道,每题25分,共100分。
②病例题2道,每题25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实践技能简答题5道,每题10分,共100分。
③外国语听说能力试题1道,50分。
八、复试成绩应用和拟录取
18.复试成绩要求
各院(校区)按学科(专业)分别划定复试单科和总分最低基本分数要求,单科或总分达不到要求者不予录取。
19.各学院将各学科(方向、领域)考生按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排名在招生计划之内者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由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初试政治成绩,初试业务课1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20.政策加分依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21.每一轮复试结束后立即进行拟录取和公示,公示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九、学科内研究方向调整
22.如有某三级学科(研究方向、领域)生源不足,而本单位本二级学科相同学位类型的其他三级学科(研究方向、领域)有复试后多出招生计划的合格生源,各学院可根据考生意愿和初试成绩,自行组织调剂复试。
十、调剂
23.所有跨二级学科、跨学位类型、跨学院、跨学校的调剂都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平台上操作进行。
24.我校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各学科(专业)的调剂考生要求必须符合我校《哈尔滨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说明》的相关要求,原报考专业与我校调剂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调剂复试分数不得低于本院本学科第一志愿生源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5.调剂复试差额进行,第一轮调剂复试人数按学科缺额数的150%限额,第二轮调剂复试人数按学科缺额数的200%限额,第三轮及以后轮次的调剂复试人数按学科缺额数的300%限额。
十一、考生网络复试违规处理
26.考生须严格遵守《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指令,有违纪、作弊或有违考试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定为复试违规,复试成绩记为零分,依情节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二、复试资格审查
27.考生按2021年3月25日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复试说明的相关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才能正式参加复试。
28.资格审查相关纸质材料将在入学时将再次进行核查,请注意保存。
29.不符合相关要求或任何时候查实的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视问题性质报有关部门进行追责。
十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30.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学校将在复试时对报考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在复试时考生需要提交《思想品德和学习工作表现鉴定表》(见附件2),请考生提前准备。
3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各学院党委负责,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的方式审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四、研究生导师的确定
32.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录取考生在拟录公示结束后与此前各学院录取的推免生、长学制转段生一起按师生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导师。
十五、考生体检
33.考生体检遵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工作拟定为2021级硕士研究生开学初进行。
十六、疫情防控
34.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但疫情防控任务仍然艰巨,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纪律,严格做好自我防护。
十七、监督
35.学校纪检监察组参与审核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院纪检监察组通过现场督查、查看录像等方式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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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2.2021年硕士复试思想品德鉴定表.doc】已下载532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