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9〕1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相关工作,现将2019年报名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及要求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德高尚;
2. 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对于获得学士学位的年限没有要求;
3.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只招收2014年后参加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
4.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5.申请人必须是正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二、三、四、五临床医学院规培基地接受规培的学员或已经在上述规培基地完成规培的学员。
二、报名程序
1. 报名程序及参加全国考试流程:通过 “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进行报名。学校开放申请时间为2019年3月5至3月13日。申请人具体操作步骤如下(详细步骤以平台网站要求为准):
(1)访问信息平台首页,注册新用户。
(2)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等。
(3)选择哈尔滨医科大学并提交申请。
(4)申请人于2019年3月14、15日到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阳光大厅参加现场确认,采集指纹信息并现场拍照,通过资格审核后转为信息平台在册人员。已经在册的人员无须重复以上步骤(注:2016至2018年在哈尔滨医科大学报名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申请人已经是在册人员,无需重新参加现场确认,非哈医大基地的规培人员仍然可以报名考试,按照《哈尔滨医科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四年内未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在册人员将被清退,清退后如再次申请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学位需要重新报名,重新报名条件按照当年通知要求执行)。
(5)在册人员于2019年3月15日现场确认后至2019年3月22日前登录信息平台,报名参加2019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选择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考生可以根据情况选择一科或两科报名),申请人必须选择在黑龙江省参加此次考试。超过此期限系统将关闭报考功能。
(6)2019年3月26日3月至31日,通过我校报名资格审核的在册人员登录平台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申请人,本次报名无效。
(7)2019年5月13日起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8)考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2. 现场确认需准备的材料及要求:
(1)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参加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3月14、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其他时间报名端口将关闭。地点为哈医大公卫学院阳光大厅。
三、入学程序及其他
1. 通过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申请人视为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
2. 申请人需于规定时间到我校研究生院办理入学手续,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3. 申请人的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学位论文指导和答辩相关安排见《哈尔滨医科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学费
1. 申请学位按学年度交费,课程学习按一年计,科研训练一至三年,按实际修业年限缴费。
2. 学费标准按黑龙江省物价局批准标准执行,标准为每人9000元/学年。
五、其他
联系电话:87502871(研究生院学位办)
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