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通知书现已开始发放,哈尔滨市内的考生可于6月17日后到研究生学院领取,外地考生录取通知书已于6月14日以挂号信形式寄出,请考生注意查收。
二零一零年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1、 报到日期:2010年8月30-31日,学校从早8:30—晚16:30在哈尔滨火车站接站。(校办)
2、 报到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校部公共卫生学院一楼阳光大厅。(公卫)
3、 入学时必须持入学通知书报到,在职人员还需带单位介绍信。
4、 党组织关系迁至黑龙江省高校工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迁至哈尔滨医科大学团委,报到时交至报到处。
5、 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一律不转移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工资及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原单位负责。
6、 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需缴纳培养费(9000元/年,分年度缴纳),学生可自带现金在报到时缴费,外地考生也可汇款。汇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
账 号:23001865251050504685
开 户 行:建行哈尔滨工大支行
(汇款用途栏内须注明“哈医大2010年硕士研究生培养费”字样,并写清姓名和录取通知书上的学号,必须提前1个月办理,报到时凭汇款单办理入学手续)
7、 非定向学生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颁发的文件规定,一律实行奖学金制度,不享受工资待遇;非定向在职人员工资关系迁至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不迁者不享受助学金待遇,其他人员可不迁移工资关系。
8、 自筹经费特困生确需贷款者,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相关通知及信息。
9、 非定向、自筹经费研究生必需将档案调入哈尔滨医科大学。邮寄人事档案者,请于2010年7月15日前寄到哈尔滨医科大学62号信箱 胡志仁老师收 邮编:150081。如学生本人自带档案(必须密封,加盖公章),于2010年8月30-31日交至胡志仁老师处。
10、 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在复试时未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者,报到时需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报到。
11、 入学时需带同一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6张。
12、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经政治、业务和健康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13、 校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在哈尔滨火车站乘11、64、343路公共汽车可到我校)。
哈尔滨医科大学校部学生公寓住宿要求
1、研究生住宿以自愿为主
2、学生公寓住宿标准:
四人间:1200元/一年
六人间:800元/一年
3、研究生在办理住宿时需准备一寸照片两张办理住宿卡
4、研究生统一管理要求购买备品:175元包括:床单2条、被罩2个、枕巾2个、苫巾1条、暖瓶1个、盆1个。
研究生落户须知
1、根据哈尔滨市公安局文件精神,省内生源考入我校的学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生源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考生,持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及两张一寸照片于报到当天办理落户手续,所持户口迁移证上的各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婚姻状况、公民身份证件编号、迁移原因、原住址、迁往地址等)必须填写完整,否则不予落户。
以下两表格考生自己下载、填写报到时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