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要求,我校在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完成后还有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冰雪运动学、体育艺术学、社会体育指导五个专业有调剂名额。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哈尔滨体育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结合专业人才特点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等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维护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正义,严格做到考查过程各环节对同类考生做到评判标准一致,评判流程一贯,评判尺度统一,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3.自觉接受监督。严守招生考试工作的纪律要求,保证考查工作过程透明,考查记录完整,考查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和责任可究。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
(二)成立2个大类复试工作组,即“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冰雪运动学+体育艺术学”组和“社会体育指导”组。其中专业技术类组按运动项目分成若干组。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核组由3-5名专家组成,原则上须为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如个别科目或项目符合条件的专家数量不足,可适当降低标准,择优选择考官。
(三)复试全过程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生组织工作的人员及考官如有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当年的招生考试,应主动提出回避,并不得参加当年的招生考试工作。与考生有其他关系,参与考试工作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或根据他人投诉,经确认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也应当实行回避。
三、调剂专业、名额、要求及复试安排
(一)调剂专业与名额
序号 |
专业 |
专业代码 |
学位类别 |
缺额 |
1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040303 |
学硕 |
5 |
2 |
民族传统体育学 |
040304 |
学硕 |
12 |
3 |
冰雪运动学 |
0403Z2 |
学硕 |
14 |
4 |
体育艺术学 |
0403Z3 |
学硕 |
9 |
5 |
社会体育指导 |
045204 |
专硕 |
18 |
(二)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具有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优先调剂,具有国家一级以上运动员等级优先录取。须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
4.我校仅接受英语考生调剂。
5.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和系统审核。
(三)复试安排
1.复试人数确定原则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除调剂生源不足情况外,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
2.复试时间、内容与地点
日期 |
时间 |
事项 |
地点 |
责任单位 |
4月13日 |
8:00——17:00 |
报到和资格审查 |
求智楼3101 |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
4月14日 |
8:00——12:00 |
专业理论和外语面试 |
求智楼(地点待通知) |
考核组 |
4月14日 |
13:30——17:00 |
各运动项目考核 |
各项目体育馆 |
考核组 |
四、复试相关要求
(一)考生资格审查
哈尔滨体育学院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
考生类型 |
提交材料 |
应届本科毕业生 (含成人高校) |
①身份证;②初试准考证;③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 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学生证或在校证明;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⑥大学期间成绩单;⑦运动员等级证;⑧科研能力证明材料;⑨各类技能证明。 |
往届毕业生 (含暂缓就业生) |
①身份证;②初试准考证;③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⑤大学期间成绩单;⑥运动员等级证;⑦科研能力证明材料;⑧各类技能证明。 |
拟录取为 定向就业 |
①身份证;②初试准考证;③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⑤大学期间成绩单;⑥运动员等级证;⑦科研能力证明材料;⑧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 |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素质。形式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三)外语复试
外语复试满分100分,考生成绩达不到60分者,自然淘汰。成绩以5%计入录取总成绩。
外语重点考察考生外语的真实水平,考试形式为外语口语交流,考试时间为5分钟。
(四)专业复试
1.专业复试满分100分,成绩以35%计入录取总成绩。
其中没有技术类测试的考生,专业基础理论考核通过专家抽题提问与现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当场打分,满分100分。考生成绩达不到60分者,自然淘汰。
其中有技术类测试的考生,专业复试由专业基础理论考核与专业技能考核(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各占50%,每科满分100分。其专业基础理论与技术必须分别达到规定分数60分,考生成绩达不到60分者,自然淘汰。
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专业基础理论考核,基础理论考核内容以公布科目为主,重点考察对该专业相关基础理论与前沿知识的掌握情况。复试小组专家现场独立评分,复试成绩按专家平均分计。考核科目如下:
调剂硕士研究生专业复试科目一览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技能测试 |
专业基础理 论科目 |
外国语 |
1 |
体育教育训练学(不区分研究方向) |
各技术类项目 |
学校体育学 |
英语 |
2 |
民族传统体育学(不区分研究方向) |
各技术类项目 |
学校体育学 |
|
3 |
冰雪运动学(不区分研究方向) |
各技术类项目 |
学校体育学 |
|
4 |
体育艺术学(不区分研究方向) |
各技术类项目 |
学校体育学 |
|
5 |
体育硕士(社会体育指导) |
无 |
体育管理学 |
3.我校技术类所设项目为:速度滑冰、滑雪、冰球、冰壶、花样滑冰、田径、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体育舞蹈、跆拳道、游泳、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武术套路和散打,共计20个项目。技术类考生必须选择其中1项。
(五)同等学力
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五、成绩核算办法与录取规则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权重分配: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具体换算标准如下:
无技能考核的总分=初试成绩【(政治+外语+业务课)/5】×60% +专业基础理论考核×35%+外语复试成绩(含听力)×5%。
有技能考核的总分=初试成绩【(政治+外语+业务课)/5】×60% +【(专业基础理论考核+技能测试)/2】×35%+外语复试成绩(含听力)×5%。
成绩核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二)录取规则与方式
1.各专业按照总成绩在计划数内按排名择优录取。
2.调剂考生在本专业剩余计划内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选择,再相同时按初试外语成绩进行录取。
(三) 加分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将进行认真核实,以研招网资料库信息为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未按学校规定参加复试者;
2.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3.存在作弊和弄虚作假者;
4.身体及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5.专业基础理论考核与外语口语听力,其中任一科未达到及格线者(及格线为60分);
6.技术类考核成绩未达到及格线者(及格分为60分)。
六、监督机制
1.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全校各专业复试、录取全过程监督。
2.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工作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七、异议申诉
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复议请求。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和原则的,招办工作人员应立即予以答复;复议请求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查证后,在受理复议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申诉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451—82719652 邮箱:htyjsy@hrbipe.edu.cn
哈尔滨体育学院研究生院
2024年4月8日
附件:各专业考生综合成绩权重表
1.技术类专业综合成绩权重表
成绩类别 |
满分 |
比例 |
备注 |
|
1 |
初试 |
100 |
60% |
将满分500换算成100分 |
2 |
专业面试 |
100 |
17.5%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3 |
技能测试 |
100 |
17.5%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4 |
外语听力、口试 |
100 |
5%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2.无技术类专业综合成绩权重表
成绩类别 |
满分 |
比例 |
备注 |
|
1 |
初试 |
100 |
60% |
将满分500换算成100分 |
2 |
专业面试 |
100 |
35%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3 |
外语听力、口试 |
100 |
5%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