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哈尔滨工程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简章
哈尔滨工程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全国56所拥有研究生院和63所拥有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全国重点高校之一,是国家“211工程”首批建设的学校之一。2010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工作即将开始。
一、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1)考生须首先进行资格自审,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及时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上查询各省网报具体时间和网址,然后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号和《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
注:黑龙江省在职攻读硕士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网报时间:2010年7月2日—16日;网报网址:http://www.hljxwb.com。
2、现场确认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并仔细核对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认真阅读并核对相关信息后,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请考生慎重填报和核对。)
①申请在黑龙江省报名、考试的考生,须本人凭网上报名时生成的资格审查表(样表)、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缴纳报名考试费、摄像、确认报名信息。报名费:80元;报名时间:2010年7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报名地点: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楼607室)。详情请见http://www.hljxwb.com。
②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考试的考生,须本人凭网上报名时生成的报名号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摄像、确认报名信息。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
考生将现场打印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于复试前交我校经济管理学院,由学院收齐后统一在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学校将对所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本科毕业证书进行网上认证,如考生本科毕业证书未能在学信网验证成功,须由本人到省验证中心(电话:82332055)进行学历验证,并向我校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1.外语(满分100分,英语、日语、俄语任选其一);
2.公共管理基础(满分150分,公共管理基础知识80分,实际问题分析70分);
3.综合知识(满分100分,语文、逻辑、数学,结构比例4:3:3);
4.政治理论。
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为12月下旬。其余三门全国联考,时间为2010年10月30日和3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主要课程
公共管理学、公共经济学、电子政务、公共政策分析、行政法学、公共组织行为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领导学、管理沟通、公共部门战略管理等。
六、培养方式和学位授予
学员通过考试被录取后,由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培养。培养采取业余时间或集中面授上课的方式。学制:2.5年左右。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通过MPA硕士论文答辩,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证书编号由教育部网上注册。
七、培养费 :25000元
八、招生咨询:哈尔滨工程大学MBA、MPA、工程硕士项目中心
电话:0451-82589130、0451-82589139
网址:http://mpa.hrbeu.edu.cn/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2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