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6.坚持分类复试。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学术型硕士考生的复试分类进行。
二、复试组织管理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修真
组员:韩伟、李淑英、丛建伟、李彦军、高峰
2. 专家复试小组
①组长:季振林
?组员:杨铁军、柳贡民、张新玉、刘学广
?秘书:率志君
②组长:郑群
组员:孙海鸥、岳国强、杨家龙、谢春玲
秘书:王志涛
③组长:郑洪涛
组员:王银燕、谭智勇、冯永明、周春良
秘书:穆勇
④组长:周松
组员:宋恩哲、李文辉、费红姿、李学民
秘书:刘龙
⑤组长:孙宝芝
组员:李彦军、孙凤贤、宋福元、杨龙滨
秘书:张鹏
3. 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李淑英
组员:张楠、王洋
三、复试的方式和内容
(一)笔试
笔试满分1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主要为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
(二)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1、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素质与能力,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论文、获奖等。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④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⑤心理健康状况考核包括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情况、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内容。
⑦人文素养。
⑧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考核的具体要求
面试过程有详细的记录,并由所有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复试考生打分。面试每生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三)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共50分,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各占25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同等学力考生(不含MBA 联考)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中的专业知识笔试科目相同,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间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全日制专业学位复试内容及基本要求
全日制专业学位复试的内容基本参照学术型硕士的要求,笔试科目由招生院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内容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察,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四、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的复试总成绩(30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150分) 综合面试成绩(100分) 外语测试成绩(50分)。
五、复试前考生的准备工作
(一)资格审查:考生在复试前要接受学院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审查时间:本校应届考生4月6日-4月9日;外地考生4月10日-11日。
2.审查地点: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动力楼307室)
3.审查需要准备的材料(材料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复试):
a.①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④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⑤《哈尔滨工程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附件1)。
b.除上述材料外,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提供有外语四级证书,其中高职高专考生要求提供取得与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的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的合格成绩的成绩单。
c.除上述1中材料外,单考生和强军计划考生需提供两份《哈尔滨工程大学2010年单独考试考生专家推荐书》(见附件2)。
根据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文件精神,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除提供我校规定的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必须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1份。
六、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面试:2010年4月11日8:30
笔试:2010年4月12日8:30-10:30
2.复试地点:面试:动力楼204、311、313、316、317(每名考生的面试房间及确切时间见面试当天的分组安排)
笔试:动力楼303、317
3.外语测试在面试时一起测试
七、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具体安排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10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体检须知》(附件3)
八、拟录取工作
1.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
(2)凡考生的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9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经复试合格确定的拟录取考生还需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为准。
4.录取类别的确定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定向、自筹或委托培养研究生;单独考试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研究生,国防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研究生,强军计划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
5.所有定向、委培考生均需签订《哈尔滨工程大学定向(委培)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见附件4),由研究生所在单位、考生、研究生院各执一份,由院系收齐后统一到研究生院综合处办理。
6.申请保留资格者,必须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2010年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申请表》(见附件5)。
7、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须在院系公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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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复试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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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
201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