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9 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校调剂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际调剂
(一)调入我校的调剂要求
1 、申请调入我校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 1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为同一或相近专业;
( 2 )调入调出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调入专业考试科目设有统考数学的考生,其初试科目须包含统考数学或理学门类的招生单位自命题数学。
( 3 )本科毕业于“ 211 工程” 建设学校(见附件 1 )的考生成绩需达到所报考学科门类的 200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B 类考生的复试分数线或 2009 年报考“ 985 ”工程院校(见附件 2 )且考生初试总分高于报考学科门类的 200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B 类考生复试总分线(见附件 3 ) 20 分以上者。
2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 、考生校际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承认。
4 、发布调剂信息、转寄或索取调剂考生材料均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办理手续,不符合教育部要求的考生材料不予办理。
(二)申请调入我校的调剂流程
1 、院系上报分专业招生计划。
2 、研究生院综合处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调剂信息。
3 、考生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 http://yz.chsi.com.cn )。
4 、研究生院综合处网上下载申请调剂考生名单,按招生专业缺额人数的 150% 左右下发至招生院系。
5 、各招生院系对接收到的调剂申请考生进行复审,将最终确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及复试安排报研究生院。
6 、研究生院网上为考生发布复试通知,考生须于收到复试通知 24 小时之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7 、研究生院将网上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下发至各院系,院系需电话通知调剂考生复试安排。
8 、院系组织调剂考生复试,同时告知复试合格考生必须进行网上确认和提交个人调剂申请,院系将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综合处。
9 、研究生院综合处网上将考生录取状态置为“待录取”,考生收到后须于 24 小时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视为放弃,研究生院将确认后考生“接收函”发放到院系。
10 、考生将“接收函”和个人调剂申请寄送第一志愿单位。
(三)调出我校的调剂安排
我校复试未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以及未进入我校复试线的考生要调出我校,由考生持调剂申请和调入学校接收函(原件或传真件),到研究生院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院系严格按此通知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调剂事宜。
二、校内跨院系调剂
(一)调剂要求
1 、申请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 1 )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 200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B 类考生的复试分数线;
( 2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学科性质相近;
( 3 )调入调出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调入专业考试科目设有统考数学的考生,其初试科目须包含统考数学或理学门类的招生单位自命题数学;
( 4 )调出和调入院系双方同意。
(二)调剂流程
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的考生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 2009 年校内跨院系调剂申请表》 (见附件 3 ) ,经调出和调入院系双方同意后,方可安排复试,具体安排及已取得的复试成绩是否有效由院(系)自定;
在不影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校内第一志愿考生调剂需求。
三、院系内跨专业调剂
(一)调剂要求
1 、申请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 1 )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 200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B 类考生的复试分数线;
( 2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为同一或相近专业;
( 3 )调入调出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调入专业考试科目设有统考数学的考生,其初试科目须包含统考数学或理学门类的招生单位自命题数学;
(二)调剂流程
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考生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 2009 年院内跨专业调剂申请表》 (见附件 4 ) ,由院系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院内调剂考生复试,院(系)内各专业复试成绩一般可以互认;
四、 具体调剂操作细则由院系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