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 2007 年入学硕士研究生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复试条件
本次复试共有流体力学、工程力学、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4 个专业,各专业复试最低分数线为最国最低分数线。调剂考生除满足最低分数线外,需综合考虑本科毕业专业、毕业学校声誉、工作经验和与学科相关的关键考试科目成绩。
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调剂系统上收取复试通知。
二、复试办法
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为 3 个小时,满分 150 分;综合面试每个考生时间 20 分钟,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满分为 70 分;同等学力加试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为 100 分, 60 分以上为及格;复试最终成绩满分为 220 分, 130 分以上为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人员加试科目必须达到及格。
各学科复试笔试科目如下:
专业名称 | 复试科目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080103 流体力学 | ① 船舶设计原理 ② 船舶原理 以上科目任选其一 | ① 材料力学 ② 理论力学 |
080104 工程力学 | 工程力学(含流体力学、结构力学) | ① 机械原理 ② 机械零件 |
081505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 ① 土力学 ② 结构力学 以上科目任选其一 | ① 材料力学 ② 理论力学 |
082401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 ① 船舶设计原理 ② 船舶原理 以上科目任选其一 | ① 材料力学 ② 理论力学 |
注意:请单考考生、强军计划、调剂人员 2007 年 4 月 11 、 12 日到教务办确定笔试科目,如有困难也可打电话确定。联系电话: 0451-82569910
三、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
笔试时间: 2007 年 4 月 14 日 (星期六)
上午 8 : 30 —— 11 : 30 进行
地 点: 41#0433 、 41#0431
面试时间: 2007 年 4 月 14 日 (星期六)下午、 15 日(星期日)全天进行
面试地点: 41 号楼 322 、 324 、 228 教室
(分组情况现场贴出)
下午 14 : 00 —— 17 : 30
体检时间:
2007 年 4 月 11----17 日期间(须医院工作日),具体时间考生自己确定
地点:校医院
四、考生复试工作流程、
五、复试资格审查需准备的材料
1 .统考考生:( 1 )准考证( 2 )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3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 .单独考试考生:( 1 )准考证( 2 )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 3 )两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推荐信(需收取);( 4 )满足本科毕业四年或四年以上。
3 .强军计划考生:( 1 )准考证( 2 )军官证( 3 )学历证书原件( 4 )满足本科毕业四年或四年以上。
4 .国防生除正常材料外,还需提供《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必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