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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6-08

为了提高硕士研究生入学质量,保证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的公开、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各院系根据国家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统考考生原则上不超过120%确定复试名单,具体比例由相关学院根据招生规模和生源状况等确定。

二、录取规模

学校根据各院系的生源、导师和科研经费情况确定各院系的录取规模(见附件一)。各院系可根据具体情况调节院系内各专业的招生数量。

三、复试组织管理

1.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模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校的复试规则和要求,各学院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具体复试办法并组织实施。各院系须成立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2.招生工作组的组成原则及工作职责为:

(1)复试巡查小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和监督。

(2)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系)院长(主任)担任组长,组长为本院系复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订本院系的具体复试办法,组织成立本院系的专家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必要的培训;负责组织本院系复试试题的命制工作,负责制定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的实施办法;负责确定考生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参加复试人数较多的学科可成立若干个专家复试小组。

(3)专家复试小组:

专家复试小组成员要由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的本校在职教师担任。专家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由相应学科负责人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专家复试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检查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负责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档案,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送交资格审查小组存档。

(4)资格审查小组:由教务办主任担任组长。负责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见附件二)对应栏内进行记录;负责为考生建立个人档案,包括《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准考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大学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其它考生相关证明材料;负责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个人档案到相应复试小组参加复试;负责在复试结束后将所有参加复试拟录取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收回。

四、复试准备工作

1.制订复试工作办法并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各招生院系应根据国家和学校的复试办法,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复试工作办法。要选派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同时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2. 命制复试试题

各招生院系要严格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命制复试试题。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学院需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指派专人按照国家机密级材料保密要求做好命制、交接、保管工作。

3.各院(系)复试线的确定

各院(系)可在满足国家复试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本院(系)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本院(系)各学科的复试线,并在复试办法中公布。

4.通知考生复试

各院系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办法后,应及时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必须在复试前完成。

1.统考考生:①准考证②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③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除上述1中材料外,大专毕业生还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

3.单独考试考生:①准考证②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③两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推荐信(需收取);④满足本科毕业四年或四年以上;

4.强军计划考生:①准考证②军官证

5.MBA联考考生:除1中材料外,毕业时间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本科毕业3年或3年以上;②专科毕业5年或5年以上;③硕士毕业2年或2年以上。

6.根据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文件精神,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我校组织的报名资格审查时,除提供我校规定的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复试的内容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是专业课测试。同等学力考生(不含MBA 联考)还须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MBA联考的考生需加试政治理论。面试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外语水平为主,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主要内容包括:1)外语测试:包括听力及口语; 2)综合面试:包括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心理素质和表达能力等。考生应自行提供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

2.复试形式及具体要求:

(1)专业知识笔试:以学院为单位组织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时间2-3小时。在确定本学院复试内容时,应与《哈尔滨工程大学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保持一致。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各院系复试中的专业知识笔试科目相同,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间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及格。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综合面试:包括外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

外语测试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增加第二外国语的口语和听力测试。各学院在进行外语测试测试前,必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和明确的评分标准,并当场给出分数。

综合能力测试重点全面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水平及专业知识掌握情况。面试过程要有详细的记录,并由所有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复试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同一学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标准要统一。

(3)MBA联考的政治理论考试由经济管理学院组织,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3个小时,考试成绩需计入复试总成绩。

(4)推免生的复试:推免生的复试与其它上线考生同样进行。

(5)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在复试成绩公布三日内向院系复试小组提出异议,相关院系应给予核分并解答相关问题。

七、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220分,13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专业知识笔试总成绩为150分,综合面试总成绩为7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八、调剂录取

具体规定按《关于200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工作的通知》执行。

九、体检

体检工作在当年9月份入学报到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负责。

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情况、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生的人事档案或政审工作必须在当年5月底之前完成。

    十一、录取

1.考生的最后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之和,按最后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2.各院(系)应按要求上报《200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见附件三)。

3.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须在院系公示三天,同时将未录取的考生名单尽快报研招办,以便调剂录取。

4、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与录取。

(1)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

(2)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同等学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录取类别的确定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定向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其中现役军人和国防生只能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

6.所有定向、委培考生均需签订《哈尔滨工程大学定向(委培)硕士研究生协议书》(见附件四)(我校应届国防生除外),由研究生所在单位、录取院系、研究生院各执一份。

7.申请保留资格者,必须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2006年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申请表》(见附件五)

8.除推免生和强军计划考生之外的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签订《2006年研究生缴费协议》(见附件六)。

十二  试卷保管

参加复试考生的档案材料及复试涉及考务材料要存档5年。

十三、关于培养费

免试研究生暂不收费;2年制统考硕士生12000元:分两次交齐,每次6000元, 2.5年制统考硕士生15000元,分两次交齐,每次7500元;单考生(不含强军计划生)18000元,分两次交齐,每次9000元。

十四、复试纪律和要求

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国家及学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
  复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复试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将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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