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招收的研究生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复试目的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复试工作在整个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为此,必须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加大复试选拔力度,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二、复试小组成员组成和职责
所成立复试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政策制定及工作统一安排。下设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考生的综合情况面试、外语测试和专业课笔试等工作。
复试小组成员应包括所主管领导、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相关专业的专家等。复试小组至少由 5 名或以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其中组长 1 人,组员不少于 4 人,复试时,应有所研究生管理部门的领导参加。
三、复试资格基本线及录取规模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分数线方能参加复试。我所属 B 类地区照顾专业,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调剂考生成绩须达到国家复试最低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调剂考生和报考我所的考生成绩须达到国家照顾学科复试最低分数线。
我所 2008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 9 名。
四、复试时间
硕士生复试时间定于 2008 年 4 月下旬(其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本网站,在该网页上公布)。
五、复试与调剂
1 .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复试标准。如果本人初试分数低于教育部的复试标准,则无论初试成绩如何,一律不安排复试。
2 .被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拟调剂录取专业的考生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题种类须与拟调剂专业使用的统考试题种类一致。
六、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形式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形式。
我所在招收硕士生复试工作中,重点放在对考生的综合情况面试、外语测试和专业课笔试上。复试内容分三个部分:
1. 综合情况面试
综合情况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综合素质(包括其外语口语能力的测试、专业知识的回答等),时间控制在 20 分钟 / 人。
2. 专业外语水平的测试
在外语水平测试内容中包括对外语翻译能力、听力及口语能力的测试,达到全面了解和掌握考生外语水平的目的,以利于综合评定考生复试成绩和为制定考生个人培养计划提供依据。
3. 专业课笔试
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课复试一律采用笔试形式,试题由本研究所自行命题,主要考核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考生在90分钟内做答,满分 100 分。
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 :
复试笔试必须选择初试未考试科目,涡轮机和热能方向的考生可选择"工程热力学"或"传热学",机械方向的考生可选择"流体力学"或材料力学"或"空气动力学",控制方向的考生只可选择"电子技术基础".
七、其他复试(查)内容
本所对参加复试考生应进行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的审查:
1. 考生身份的审查
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貌以及报名登记表的照片一致,并对初试试卷上的笔迹进行仔细核对。
2. 对毕业证书的审查
在复试时应对全部拟录取往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应届本科生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校验)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届时请考生携带有效证件,无原件考生一律不准复试。对原件有疑问的,应及时向发证单位进行核实。
3. 体检
在复试期间由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查看身体状况是否符合录取条件。
4. 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复试名单确定后。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通过多种方式向考生所在单位了解本人的现实表现,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
5.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生总绩 = 考生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得到考生总成绩后按考试总成绩排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九、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我所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将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会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所监察处将对录取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
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