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为确保我校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遵照黑龙江省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校硕士生复试录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4月9日8:00-16:00,参加复试的考生到研究生学院报到(伯仲苑一楼大厅),考生须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办理报到手续,进行资格审查。同时交“复试申请表”(附件1)、“政审表”(附件1)、本专科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往届生提供复印件)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按上述顺序排放,左上角装订。缴纳复试费、体检费100元。报到时确定复试笔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二、复试的基本原则
1、复试由笔试及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是对专业基础及专业知识水平测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创新意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心理素质及外语水平等综合素质与能力。
2、各学科达到全国复试基本线的考生均参加复试,考生须认真填写“复试申请表”,考生一律按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进行笔试。面试:上线生人数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各学科专业,面试名单按招生计划的120%确定(面试名单见附件2)。对于各专业“超120%”以下的考生原则上没有复试机会,考虑到学校各学科专业上线生不平衡的情况,这部分考生可以作为向校内外调剂的备选生源(附件3)。
3、校内调剂:列入“120%以外考生名单”的考生,可以申请向校内有空余名额的专业调剂,但在调剂时,优先考虑“120%” 差额复试后的剩余考生。调剂生均为计划外,但是调剂到校内中医类基础、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的考生,全部享公费生待遇,入学后不享受助学金。其中临床各专业超计划考生可向基础类等专业调剂;药学类、中药学专业剩余考生只能调剂到中西医结合基础或方剂学专业。临床专业考生优先于药学、中药类专业考生调剂。校内可调剂专业缺额情况表见附件4。同意校内调剂的考生可参加欲调剂专业的面试。
4、校外调剂:列入到“120%以外考生名单”的考生不同意校内调剂,也可申请到外校调剂,须持其它院校研招办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来我校办理相关转档调剂手续。列入到我校“复试(面试)名单”的考生不得向外校调剂。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在4月10日(周六)17:00-20:30,进行外语听力测试、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笔试。考试地点:新教学楼教室。考生须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应考,并提前了解考场位置,考试时对号入座。
2、笔试内容及要求:笔试由研究生学院组织进行,笔试科目以我校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为准。外语听力测试满分为20分,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各100分(均为主观题),考试时间为3个半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成绩按比例折合计入总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参加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成绩不及格或缺考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中医专业毕业考生加试中医诊断学和中医内科学;西医专业毕业考生加试生物化学和西医内科学;中药专业毕业考生加试中药学和药理学。
加试时间:4月10日(周六)13:30-16:30,地点:新教学楼教室。
四、体格检查
1、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我校的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4月10日早8:00,空腹,持体检表进行体格检查,考生自备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体检地点:学校主楼一楼圆厅。
2、体检表于体检后交校保健科留存,统一出具体检不合格名单报研究生学院。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五、专家组综合面试
1、4月12日上午8:10,列入“复试(面试)名单”的考生到报考专业所在学院报到,了解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进行,按照各学院、学科专业的要求,进行专家组综合面试。
基础医学院:本校研究楼六楼基础医学院办公室,联系人:高恩宇,电话:82193628。
药学院:本校研究楼四楼药学院办公室,联系人:黄永鑫,电话:82196330。
临床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办公楼二楼科研科,联系人:邵渝、王桂媛,联系电话:82111401转8633。
针灸推拿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办公楼科研科,联系人:张欣楠、吕兰,电话:87093486。
人文与管理学院:本校培训楼三楼,联系人:韩学忠,电话:82196550,
2、各学院组织各学科成立面试专家小组,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人。针对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为专家组所有成员对考生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结果为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在面试过程中,将进行专业内部的导师间调剂,导师最后在面试单上签署是否同意接收的意见。
六、拟录取原则
1、初试、复试总成绩核算:总成绩=初试成绩x70% +(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成绩+外语听力成绩)x30%。各专业基础、专业课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2、各专业按照最后总成绩进行排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导师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并按国家下达的计划内招生人数确定录取类别(即公费、自费)。各学院、学科提出初步的拟录取意见,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3、录取类别的确定: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公费生)、定向、自筹经费及委托培养(计划外);定向、委培生需签订定向、委培协议书。
七、其它事项
1、我校今年列有95名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招生计划,名额已分配到各专业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学术型硕士生不同,以培养临床技能为主,应用性较强,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时颁发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录取分数线为总分270、单科34分以上,上线考生可积极在“复试申请表”上申报。如考生申报人数不足,将从各专业“倒序”名单中确定。
2、考生报到时提供政治思想审查表,应届生须经学生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非应届、非在职人员由档案所在单位或由本人所居住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党总支提供政审材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所有复试合格考生均为拟录取状态,最终录取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为准。
4、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5、4月14-15日,公布总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地点:研究生学院(伯仲苑一楼大厅)。自费考生应先到学校财务处缴纳第一学年学费。交费后将学费收据复印件交研招办。
6、非本校应届毕业、复试合格的考生,复试结束后到研究生学院领取调档函,并按规定时间将本人档案寄到我院以备审查。
7、考生申述: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理由充分,可在拟录取结果公布三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研究生学院提出复议申请,相关部门将尽快予以核实并解答相关问题。
8、考生报到乘车路线:哈尔滨火车站下车后乘坐101路公交车到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站下车,乘坐出租车费用约为14元。
附件:
1、复试申请表、政治思想审查表
2、2010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面试)名单
3、2010年硕士生(上线生)120%以外考生名单
4、校内可调剂专业缺额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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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学院
二O一0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