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遵照黑龙江省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校硕士生复试录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采取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与学科专业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及参考考生在本、专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相结合的方法,各部分计分方法及工作要求如下:
1、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笔试:试卷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各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成绩按比例折合计入总分。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部组织进行,笔试科目以我校200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为准,考生一律按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进行复试。
2、外语听力:满分为2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考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计入总分。英语听力测试采用无线电台播放听力磁带形式,英语考生自备听力接收设备进行接收。日语、俄语考试采用录音机播放听力磁带形式。
3、学科专业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各学科组织面试专家小组,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人,专家组成员一般应具备副高职以上职称资格(尽量为研究生导师)。面试成绩为专家组所有成员对考生进行打分,结果为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按比例折合后计入总分。为保证计分的公平性和一致性,各学科专业复试原则上只能成立一个复试专家小组。面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4、在校学习成绩计算: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研究生部提供在学校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应届生必须提供成绩单原件。成绩单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根据考生成绩单上的考试科目及分数,核算出平均值,做为是否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总成绩= 初试成绩x70% +(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成绩)x25%+(外语听力成绩+面试成绩)x5% 。各学科按照最后总成绩进行排名。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二、同等学力考生除必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参加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如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或缺考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中医专业毕业考生加试中医诊断学和中医内科学;西医专业毕业考生加试生物化学和西医内科学;中药专业毕业考生加试中药学和药理学。
三、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我校的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复试报到时需提供政治思想审查表(附件2下载),应届生须经学生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非应届、非在职人员由档案所在单位或由本人所居住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党总支提供政审材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各学科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及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各学院提出初步的拟录取意见,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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