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大学 201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现将 201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学校最低复试分数要求为外语 50 分,专业课 60 分,各学科在学校最低复试分数要求的基础上,按照《黑龙江大学 2010 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要求划定办法》划定了本学科的复试分数线,现予以公布。
序号 | 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外语 50 分,专业课 60 分,总分 198 分 |
2 | 中国哲学 | 外语 50 分,专业课 60 分,总分 200 分 |
3 | 外国哲学 | 外语 60 分,专业课 60 分,总分 180 分 |
4 | 伦理学 | 外语 53 分,专业课 60 分,总分 204 分 |
5 | 美学 | 外语 60 分,专业课 60 分,总分 210 分 |
6 | 宗教学 | 外语 50 分,专业课 60 分,总分 215 分 |
7 | 文化哲学 | 外语 60 分,专业课 60 分,总分 210 分 |
8 | 管理哲学 | 外语 60 分,专业课 60 分,总分 199 分 |
9 | 民商法学 | 外语 58 分,专业课 60 分,总分 206 分 |
10 |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 外语 60 分,专业课 60 分,总分 210 分 |
11 | 汉语言文字学 | 外语 60 分,专业课 60 分,总分 220 分 |
12 | 汉语言文字学(满语) | 外语 50 分,专业课 60 分,总分 200 分 |
13 | 中国古代文学 | 外语 51 分,专业课 60 分,总分 190 分 |
14 | 俄语语言文学 | 外语 50 分,专业课 60 分,总分 180 分 |
15 | 无机化学 | 外语 55 分,专业课 60 分,总分 200 分 |
16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外语 63 分,专业课 60 分,总分 226 分 |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 3 月 20 日 8 : 30
地点: 汇文楼 933-1 室(马克思主义哲学、美学、管理哲学考生)
汇文楼 941 室(其它专业考生)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形式为面试 ,复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学术前沿问题,重点考察以下方面:
1 .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2 .科研创新能力,含考生前期科研成果考察 (进入复试的考生请自行携带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原件和成果清单) 。
3 .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面试前,研究生学院将对资格审查环节未提供相应证件、证书原件或审查材料不全的考生进行审查,请相关考生提供相应材料。
四、复试方式和程序
1 .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 复试满分 100 分, 60 分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各科满分为 100 分, 60 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考生集体侯考,分科抽签,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进入候考室的考生须关闭通讯工具,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完成面试的考生不得返回候考室。
3 .进行面试考场后,考生首先抽签答题,然后介绍本人的科研成果及个人简历。
4 .面试导师对每一位考生分别在打分表上打分。
5 .每复试一位考生后,记录员取面试导师打分之和的平均分记载在面试记录表上。
五、录取
总成绩满分为 400 分,为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之和,在各科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黑龙江大学2010 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及复试名单 查 询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 〇一〇 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