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创建于1920年,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1999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985工程”重点建设的9所大学之一,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名单,2022年8个学科入选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名单,全国首批开办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教育的院校之一。自开办以来,已获得英国工商管理硕士协会国际认证(AMBA)、国际精英商学院协会认证(AACSB)和中国高质量MBA教育认证(CAMEA)。EMBA项目依托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三区学科优势和办学资源,建立了以院士、知名学者和行业领军人才为代表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形成了完善的培养体系。EMBA项目致力于培养具有全球科技视野、强烈创新意识、高度社会责任感、新兴技术战略研判和投资决策能力的创新型管理领袖。二十余年来,为祖国培养了一大批活跃于各领域的领军人物、商界翘楚,成为重要的高级管理人才培养基地。哈尔滨工业大学EMBA项目享有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自主确定招生名额的资格。
2023年哈尔滨工业大学EMBA在哈尔滨校本部和深圳校区同时设置授课点,学员可自主选择校区上课。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项目使命与目标
项目使命:塑造企业家前瞻洞见 培养创新型管理领袖
项目目标:推动企业转型与创新
三、课程设置
按照国际一流商学院课程体系标准设置课程,将全球前沿管理理念与中国本土化商业实践相结合,将全球产业科技创新与中国企业转型升级相结合,旨在提升学员的战略思维、强化管理实践、拓宽技术视野、激发创新潜能。课程设置分为六个模块:入学模块、平台课程模块、核心课程模块、特色课程模块、移动课程模块、毕业模块。
入学模块:开学典礼、团队文化建设、探索哈尔滨工业大学
平台课程模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商务英语、管理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组织行为学、营销管理、数据模型与决策、大数据与电子商务
核心课程模块:创新管理、创业管理、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转型、全面风险管理、股权管理与纳税筹划、卓越领导力实战演习、宏观经济学、公司治理、管理沟通、公司理财、领导行为与艺术、商业伦理、国际商务、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
特色课程模块:EMBA论坛、国际管理前沿讲座、创新创业讲坛、名家讲堂、海外课堂、体验式课程。增开院士讲堂,可能涉及的领域包括:航空航天、卫星通信、先进材料、医疗健康、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工业软件、碳中和、机器人和元宇宙等。
移动课程模块:哈尔滨、威海、深圳、重庆、郑州
毕业模块: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学位授予、毕业典礼
三、复试分数线与招生计划
复试分数线和招生计划由学校自主确定,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参考计划,最终计划届时以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为准。
四、报考须知
1.有关报考事宜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网址:http://yzb.hit.edu.cn/2022/0913/c8823a280904/page.htm)。
2.考试科目详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网址:http://yzb.hit.edu.cn/2022/0801/c8823a279545/page.htm)。
3.网上报名时,报考单位选择“10213(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院系选择 “146(商学院)”;报考专业选择“125100(专业学位)工商管理”,学科方向:55 EMBA,并在备用信息中注明“哈尔滨班”或“深圳班”。
4.报考点选择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工商管理硕士(代码:1251)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 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市)招生办网站。
5.上课方式
每月集中授课,三~四天(周四/五~周日)。
五、学费与基本修业年限
1.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费标准待确定后及时对外公布。学费包括听课费、讲义费、论文答辩费、茶歇费,不包括差旅及出国访学等费用。
2.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2年。
六、学位授予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规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注意事项
1.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招生类别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类。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与学校和所在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在校期间不转人事和档案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2.我校关于非全日制的相关说明详见《关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的相关说明》,可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http://yzb.hit.edu.cn/2019/0302/c8822a221465/page.htm)。
3.所有考生均须履行报名手续。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期间部分考生需根据我校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5.本简介内容如有与学校要求不一致的,按学校有关要求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招生咨询
地址:哈尔滨市一匡街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科学园2H栋141室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T6-201室
电话:0451-86402839(哈尔滨)
电话: 0755-26033732(深圳)
E-mail:emba@hit.edu.cn
微信公众号:哈尔滨工业大学EM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