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研究生系统,查不到成绩,怎么办?
首先确认任课教师已录入成绩,并确认提交成绩,其次学生查看该门课程是否已评教,如以上两步都完成后仍看不到成绩,可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处进行查询。
联系电话:86413771
2、因学校或学院的交流项目去其他学校进行课程学习,如何进行学分互认?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
离校前,请提交《研究生校际间交流课程学习计划表》。
返校后,请提交《研究生课程学分校际间转换申请表》。
经导师及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培养办(行政楼319)办理。
3、成绩不合格,如何办理重修重考手续?
课程开设学期的开学前两周内,下载并填写《研究生课程重修重考申请表》,导师及院(系)签字盖章后送至培养办,一式两份。审核通过后,学生须于规定选课时间内登录研究生系统重新选课,以便任课教师正常录入成绩。
4、对成绩有异议,如何申请复核?
成绩公布之后十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成绩复核,具体流程如下:
学生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学生所在院(系)审批—→院(系)教学秘书汇总后交培养处—→培养处转交开课院(系)—→开课院(系)进行复核并将审核结果转交培养处—→如成绩有误培养处网上重新登记成绩—→学生网上查询复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