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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2006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说明(考生必读)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1

  一、培养目标

  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能力的高级科技人才。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毕业硕士生;

  3.专业学位硕士生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且需加试一门学科基础课,其中工程硕士加试课程为数学。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岁,委托培养生年龄可放宽;

  5.有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对具有硕士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除满足以上1、4、5各项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并只能报考哈工大委托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且需加试自然辩证法及数学。

  (1)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

  (2)在相关学科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并获结业证书;

  (3)通过英语水平考试六级并获证书(其它语种应有相当英语水平考试六级程度证书);

  (4)在报考领域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并取得一定成绩。

  三、报名手续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网上阅读报考说明及报考专业目录和网上报名须知,网址:http://yzb.hit.eud.cn.

  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向我校递交下列材料:

  (1)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考生填写后交所在单位,在登记表的在职考生报考意见栏内须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应届考生须盖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公章);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信息采集卡,该采集卡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并打印出来;

  (3)填写好个人报考信息并粘有照片的准考证,请考生在准考证上填写自己的考试科目(包括考试科目代码和时间);

  (4)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6)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复印件;

  (1)、(3)、(4)所需表格在网上报名时下载,(2)所需表格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并打印出来,应届考生无须提交(6)。考生被录取后,以上材料将存入考生的个人档案中。

  四、报名及考试日期

  哈尔滨工业大学每年进行两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1)第一次招生报名时间为2005年9月12日~20日,考试时间为2005年11月19日~20日:19日上午外国语,下午专业基础课,20日上午专业综合。

  (2)第二次招生报名时间为2006年3月10日~20日,考试时间为4月22日~23日:22日上午外国语,下午专业基础课,23日上午专业综合。

  (3)考试成绩及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名单将随时在网上公布。

  (4)报考我校2006年第二次博士生招生的考生,在报考前须同报考的导师联系,联系方式请向报考的院系咨询。

  五、考试地点

  哈尔滨工业大学,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六、考试科目与方法

  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根据考试成绩及招生名额划定初试合格线,上线考生数量总体上多于招生名额。达到初试合格线的考生分学科择优差额录取。

  (1)初试科目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专业综合考试由报考的院系组织进行,具体内容可与报考的院系联系或登录各院系网站查询)。

  (2)初试时外语及专业基础课以笔试为主。外语考试题型主要为阅读理解和科技文章的翻译,包括外文译成汉文与汉文译成外文。

  (3)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素质、科研素质、表达能力、外语交流能力等;在复试总成绩中包括导师对自己考生的评价分。

  (4)为避免外地考生两次赴哈,所有外地考生初试结束后马上进行复试。原则上要求对哈尔滨市考生在初试合格线划定后再组织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报考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的说明

  校本部目录中招生导师带*号者为在校本部和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同时招生的导师。部分导师只在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招生,见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招生教授名单及招生学科。深圳研究生院招生指标含在校本部指标之内。报考深圳研究生院的考生在报考的导师同意后可以就近在深圳研究生院考试,但报名时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深圳考试”。有关情况请登陆哈工大网站(www.hit.edu.cn)点击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查看。

  八、根据国家五部(委)教民[2005]11号文件精神,我校2006年将在机电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能源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和管理学院所属学科,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定向招收5名少数民族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考取后签定定向培养合同。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地域工作。

  九、学习期间待遇

  对2006年及以后在我校注册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将实行新的博士生奖学金及学费收取办法,具体方案将很快公布。博士生导师根据科研工作需要设置助研岗位A+、A、B、C四类,其津贴额度分别为每人每月800元、500元、300元、200元或者根据对博士生学习科研情况全面考核的结果确定具体额度。各导师设助研岗位情况见招生计划表中备注栏说明,备注栏中没有设岗说明的为不设岗。

  十、有关委托培养的说明

  我校各学科除招收培养国家统一分配的博士生外,还招收委托培养博士生。招收的委托生主要以有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为主,由用人单位推荐,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委托培养经费每生每年1.2万元,按三年收取。委托生上学期间不转人事、工资关系。

  各学科招生名额为参考数,根据报考情况将作适当调整。兼职导师只能招收一名自筹经费博士生。

  联系人:宋清臣、杜春荣、周善宝

  电话:0451-86414004

  传真:0451-86415167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150001

  E-mail:yzb@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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