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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1

    一、  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同等学力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大专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

    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至少10门课程合格;

    ③通过英语水平考试四级并获证书(其他语种应有相当于英语水平四级程度证书)。

    (4)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但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研究生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1.报名时间:2004年10月份网上报名,2004年11月10~14日到报名点确认。(具体时间网上查询)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分为两步进行:第一步2004年10月,考生自行上网录入考生本人信息。第二步2004年11月10~14日到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①首先交报名费;②照像并打印信息卡;③核对录入信息,如无误请在信息卡上签字并交报名点一份,报名结束。

    (2)网上报名第一步中录入考生本人信息时,首先要正确选择报名考试点。选定报名考试点后,第二步就必须到选定的报名考试点去进行报名确认和参加考试。因此在网上报名之前就要咨询清楚,应该在哪个报名考试点报名、考试,否则到报名点报名时报名点不受理,后果自负。

    哈尔滨工业大学报名考试点(代码:2301)受理考生报名的范围:

    a. 地处哈尔滨市的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的考生。

    b.哈尔滨工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地处哈尔滨市以外的招生单位。(哈工大应届生报考法律硕士专业的考生到黑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c. 哈尔滨市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其他学生。

    d. 地处哈市以外的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其他考生可以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点报名,也可以在当地就近报名考试点报名(具体请咨询当地省、市招办)。

    三、考试

    1.入学考试时间与地点:由教育部规定。考生可在本人所在地区参加考试,考场具体地点由当地报名点指定。

    2.入学考试方式: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3.初试:初试为国家统一组织考试。初试科目为:政治、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业务课的具体考试科目与要求根据报考专业确定,详见本简章中的招生专业目录或查询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其中数学科目考试内容为(根据报考专业不同指定其中之一):

    ①数学一: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②数学二:高等数学、线性代数;

    ③数学三: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④数学四: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

    4.复试:初试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复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复试分为笔试与口试两部分。复试注重考察考生的分析判断能力和综合能力、以及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等。复试科目与办法及具体要求请查询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笔试)。

    四、录取1.  学校根据教育部2005年《关于做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硕士生录取工作。

    2.  录取分数线根据2005年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入学考试情况进行确定。录取时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具体办法详见学校有关招生文件(可在网上查询)。

    五、关于招收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研究生1.定向培养研究生招生对象: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及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及解放军系统等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2.委托培养研究生招生对象:在上条规定范围之外的其他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只能采取委托培养方式。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

    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者,应经定向或委托单位同意、录取时提交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定向或委托培养函,录取后定向或委托单位、考生和学校三方签定合同,毕业后到定向或委托单位工作。对这类考生,学习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其工资、医疗费由定向或委托单位支付。

    报考上述两类研究生同样要参加国家统一的入学考试,并执行统一的录取标准。

    六、关于招收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MBA)

    1.报考资格:已获其他学科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或本科毕业,工作满3年;或大专毕业,工作满5年(从毕业到硕士生入学)。

    2.培养方式:一律为原单位委托培养。

    3.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考试时间一致。

    4.报名与考试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

    七、奖学金制度与培养成本分担

    1.对录取的硕士生,哈尔滨工业大学实行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及一定的培养成本分担办法。

    2.哈尔滨工业大学设有由企事业单位、海内外知名人士设立的用于奖励优秀学生的各种特别奖学金近20种,主要有光华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奖学金、IBM中国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国科学院奖学金、华为奖学金、SMC奖学金、海王奖学金、美的奖学金等,奖励额度为2000-5000元/年。人。

    3.学校还为航天、理科、力学学科的部分学生设立特殊奖学金,鼓励支持那些报考我校并被我校这些学科录取的优秀研究生。

    八、其他有关事项

    1.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哈尔滨工业大学接受一定比例的国家推免生及本校推荐生。

    2.对于综合素质良好、成绩优秀的部分新入学的硕士生,在本人志愿、有关学科考核通过的条件下,可被录取为我校硕博连读生,即入学后直接开始攻读博士学位。具体要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试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制度的暂行办法》。

    目前,哈尔滨工业大学正在全力推进与国外知名大学合作培养研究生,达到双方规定的培养要求,由双方学校同时授予学位。此项工作已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等学科中实施。

    3.对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如第一志愿未能录取,我们将继续做好调剂录取工作。

    *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将随时在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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