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公共管理硕士)
根据校研院发【2018】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今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确定管理学院2018年MPA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工作组织
复试工作由管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MPA教育中心负责具体落实。
(1)管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强
成 员:王健、丁云龙
秘 书:郭怡兵
电 话:0451-86402929
(2)管理学院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孟炎
成 员:曹文涛、王春霞
监督电话:86414014
二、复试资格线
根据学校研院发【2018】4号 文件规定,结合生源情况,管理学院复试资格基本线确定如下,复试名单见附件1。
联考生复试资格基本线
学科 |
总分 |
外语 |
综合能力 |
公共管理硕士[1252] |
165 |
42 |
84 |
三、复试办法
(1)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水平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复试的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50分,面试50分。
(2)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时事政治知识的掌握与理解,主要内容包括党的十九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及2017年以来国内外时事或要闻,笔试时间为1个小时(闭卷考试)。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及初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安排在3月24日上午8:30~9:30,面试:3月25日上午8:30开始,教室安排报到时具体通知。
(3)面试的基本要求: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与外语水平、业务能力,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面试将按照结构化考核形式进行。
四、录取工作办法
(1)对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设定合格线,笔试或面试任一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根据学校复试工作有关精神,考生最后录取成绩按初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三者之和,在学科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最后总分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联考综合能力分数排序。
五、考生复试报到须知
(1)复试报到时间:3月23日 8:30—15:30 (中午不休息)
(2)复试报到地点:哈工大科学园国际会议中心2H栋248-1室
(南岗区一匡街2号)
(3)携带材料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参加复试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携带下列材料到复试报到地点报到并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初试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上三项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可登陆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认证办法见附件2)。准考证如丢失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打印,无需盖章。
(4)所有进入复试线的联考生均可参加复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参加复试者,按弃权处理。
六、关于调剂
为选拔优秀生源,在符合教育部相关政策的前提下,2018年哈工大MPA接收校外考生调剂,具体调剂方案,请及时关注我校研招网及管理学院网站。
七、其他事宜
其他有关事项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本办法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解释。
联系电话:0451-8640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