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报讯(刘忠奎 /文)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推免生工作,促进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学校对原有推免硕士生的工作办法进行了修订。新办法着重修订了综合考评成绩的计算方法,减少了加分的权重,并取消了部分加分项,同时进一步简化了推免生的接收程序。这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有利于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生源质量。
新办法规定推免生资格主要依据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序依次确定。综合考评成绩包括学习成绩和优秀加分两项。学习成绩按学生课程考核平均学分绩计算,满分为100分。优秀加分根据学校认定的学生受表彰及获奖情况确定,满分为5分,累积加分超过5分的按5分计算。新办法在具体加分项中取消了以往校级受表彰情况的加分以及在省级科技竞赛中获奖项目的加分。学生受表彰情况的具体加分规定是:全国三好学生、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加3分,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优秀团干部、省优秀团员加2分,其余受表彰情况不再享受加分。学生在学校认定的国际或国家级竞赛获奖的具体加分规定是:个人项目获国际或国家竞赛一等奖的学生加 5分;集体项目获国际或国家竞赛一等奖且排名第一的学生加 5分,其他学生加 3分;个人项目获国际或国家竞赛二等奖的学生加3分;集体项目获国际或国家竞赛二等奖且排名第一的学生加3分,其他学生加1.8分;个人项目获国际或国家竞赛三等奖或省级竞赛一等奖的学生加1分;集体项目获国际或国家竞赛三等奖且排名第一的学生加1分,其他学生加0.6分;其余获奖情况不再享受加分。
此外,新办法还规定推免生的复试以面试为主,不再进行笔试,面试合格后即取得录取资格。同时,学校还将进一步讨论修订推免生的基本奖助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设立推免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推免生。
新的推免生工作办法将于2012年推免工作开始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