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委托培养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3.有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4.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外留学人员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5.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工程硕士、MBA、EMBA、MPA、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等。这部分考生报考管理类学科需在核心及核心以上刊物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至少两篇经济管理领域的学术论文,并且经报考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文章原件在复试时由管理学院进行审核;报考非管理类学科需加试数学,其中高等数学和数值分析各占50%。
二、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分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部分,具体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
2010年博士生第一次公开招考网上报名时间:
2.报名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进行报名确认。
(1)对哈尔滨以外考生,采取邮寄报考材料的方式进行报名确认。需邮寄的报考材料有:网上报名信息卡一份(指定位置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报名费银行汇款回执(请在明显位置注明:“博士生报名费”,并写清网上报名号和姓名)。外地考生报名费通过银行汇款(报名费:150元),户名:哈尔滨工业大学,开户行:工商行哈尔滨市大直支行,银行帐号:**08900513,汇款用途请写博士生报名费。报考材料邮寄地址:哈尔滨市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邮编:150001。推荐各位考生使用特快专递邮寄,并在信封表面注明“博士生报考材料”的字样。邮寄截止时间为
外地考生需在
(2)对哈尔滨地区考生,采取现场照相的方式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时间:
(3)报名结束两周后,考生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有效,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其它时间不接受报考材料是否收到和报名是否有效的查询。
三、考试
1.考试科目与方式
(1)初试科目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专业综合考试由报考的院系组织进行,具体内容可与报考的院(系)联系或登录各院(系)网站查询。
(2)初试时外国语及专业基础课以笔试为主。外国语考试题型主要为阅读理解和科技文章的翻译,包括外译汉与汉译外。
(3)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素质、科研能力、表达能力、外语交流能力等。在复试总成绩中包括导师对自己考生的评价分。
2.考试时间
2010年博士生第一次公开招考考试时间为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外国语 | |
专业基础课 | |
复试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届时见相关通知 | 专业综合考试 |
3.考试地点与准考证发放
请考生于
4.专业综合考试、复试阶段需提交的材料
专业综合考试、复试阶段考生需向相关院(系)递交以下材料:
(1)两名与本学科有
(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3)硕士学位论文(应届学生不需要提供);
(4)发表的学术文章、获得的专利证书及各类获奖证书、证明等。
(5)由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学生,需提交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委托培养的证明(格式不限),未按时提交证明材料的将按照统分生对待。录取后,需在登记表报考意见栏内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四、关于招收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根据国家五部(委)教民[2005]11号文件精神,我校2010年将在机电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所属学科,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定向招收5名少数民族考生攻读博士学位,考生考取后签定定向培养合同。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地域)工作。
五、关于公派出国留学
2007年1月初,我校与教育部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署了合作开展“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协议,自2007年至2011年,我校每年将选派约150名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出
六、国际学术交流基金支持
为给优秀博士生创造更多的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的机会,使其开阔视野,接触前沿,从而促进高质量创新型博士生的培养,学校设立了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用于资助优秀博士生参加在国外举办的高水平国际会议,每年设A类基金(额度1.0万元)200个,B类基金(额度0.5万元)100个。
七、有关委托培养的说明
委托培养的学生由用人单位推荐,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委托培养经费每生每年1万元,按四年收取。委培生上学期间不转人事、工资关系。现为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与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报考前需登陆我校人事处网站(rsc.hit.edu.cn/wdxz/index.htm),下载《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研究生审批表》,交人事处审批,相关事宜可与我校人事处联系。
八、其他说明
各学科招生名额为参考数,根据报考情况将作适当调整。兼职导师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基金设置办法进行招生。
九、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报考须知
1.报名及考试
(1)我院
(2)专业综合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由深圳研究生院单独发布。
(3)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考试地点在深圳研究生院。
(4)深圳研究生院招生指标含在校本部各院系对应专业招生指标之内。
(5)深圳研究生院考生在
2.录取、培养方式及培养年限
录取标准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录取标准一致,采取志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针对
3.奖助学金
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有关委托培养的说明
委托培养的学生由用人单位推荐,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委托培养经费每生每年1万元,按四年收取。委培生上学期间不转人事、工资关系。现为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与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5、深圳研究生院报考信息详见www.hitsz.edu.cn招生信息栏和xsfzc.hitsz.edu.cn。
十、联系方式
1.校本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善宝 宋清臣 杨郁茜 李文彬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150001
E-mail:bzb@hit.edu.cn 哈工大研究生院网址:hitgs.hit.edu.cn 哈工大研究生招生办网址:yzb.hit.edu.cn
2.深圳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雁 俞晓国 联系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广东省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区B栋305室学生发展处
邮编:518055
电子邮件:yzb@hitsz.edu.cn 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网址:www.hits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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